江北一男子晚上和朋友小聚,喝了两瓶啤酒后,因有事需提前离开,还不忘提醒朋友们酒后不要开车。结果离开不到10分钟,自己就因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
2月10日晚,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第五大队民警在鱼五路开展摩托车酒驾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21时许,未戴安全头盔的李某驾驶加装了遮阳伞的电动两轮摩托车驶入卡点,发现卡点检查的民警后,本欲加速冲过,但还是被民警依法截停。
李某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59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摩托车。面对结果,李某称自己喝了2瓶啤酒。同时,李某仅持有C2驾驶证,不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其所驾驶的摩托车还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非法加装遮伞。因多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暂扣李某驾驶证及其所驾驶的摩托车。
据李某陈述,当晚20时许,李某应邀和朋友一行10人,在鱼嘴镇某中餐馆聚餐。50分钟后,已经喝了2瓶啤酒的李某有事先行离开,他还不忘再三提醒在座的朋友们酒后千万不要开车。结果自己却步行到工作的门店,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谁知行驶不到300米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当被问及明知酒后不能开车,还能叮嘱朋友们注意,自己为何却反其道而行之时,李某坦言,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李某将因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处以扣证6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因未戴安全头盔被罚款200元、记1分;因准驾不符被罚款500元、记9分;因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被罚款200元、记9分;因摩托车擅自加装遮阳伞被罚款30元。
民警提醒:为了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心存侥幸,酒驾上路,否则侥幸终将酿成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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