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对象

一切和阜新有缘的人士均可参加,无关国籍、户籍、出生地、行业、年龄、学历等,喜欢阜新你就来。

招募要求

1.有良好的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2.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3.熟悉阜新,关心阜新,了解阜新的美景美食、人文历史。4.在产品营销、宣传推介方面有想法,有创新,有思路。5.拥有自己的传播推介手段(微信含视频号、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或线下文化旅游宣传营销渠道,有较高的知名度、粉丝量或客户量者优先)。6.有相关自媒体经验或具备专业设备者优先。

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

招募方式

1.报名。凡是满足招募要求的个人均可自荐。报名时需下载并填好推荐表发送至邮箱lnfxlyj@126.com,同时附上个人简介一份、电子生活照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一张。2.遴选。报名结束后,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委网信办、市传媒中心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不同类别人士综合评估,最终产生50名“阜新文旅推介官”。3.公布。对入选的“阜新文旅推介官”名单进行公布,并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委网信办、市传媒中心共同颁发“阜新文旅推介官”聘书。4.关于2024年度阜新文旅推介官。有意继续任职者,须向阜新市文旅广电局重新提交续聘申请。若未参与2024年度文旅局主办的宣传活动,需同步提供2024年期间公开发表的原创文旅宣传作品(图文/视频/直播等形式)及传播效果数据。

文旅推介官主要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做阜新正能量的生产者、传播者。2.加强阜新文旅资源的认知和学习,积极主动参与阜新文旅宣传推广活动。3.围绕阜新特色文旅资源,以“吃、住、行、游、购、娱”为切入点,通过自己的视觉感受、游玩体验,定期创作和推广具有阜新特色的文旅宣传作品。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非法牟利及侵害阜新文化旅游形象的活动,不得发表有损阜新形象的言论和作品。

文旅推介官主要权益

1.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委网信办、市传媒中心共同发放聘书和证件,聘期一年。2.享受阜新重点景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各类活动免票或优惠优待政策。3.对优秀推介作品予以推荐,个人社交账号粉丝量较少的,可由主办方将视频作品通过媒体平台传播或共创。4.受邀参加市文旅广电局组织的各类采风活动,到阜新各旅游景区实地开展文旅场景体验。5.作为我市文旅推介官,根据我市文旅宣传推介需求,参与国家、省、市、县(区)级文旅宣传推广活动。6.聘书有效期满后将根据双向选择重新进行“阜新文旅推介官”的续聘或申报、遴选。7.本次活动的推介官不得从事侵害阜新文旅形象的活动,否则市文旅广电局有权收回其称号,并视情节和后果追究相应责任。8.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