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公安局关于防溺水有关事项的通告
随着夏季气温迅速上升,溺水事故进入多发高发期。为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公安机关现就防溺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水域警示
我县境内有汾河、文峪河、磁窑河3条河流及文峪河水库等水域。受岸形、水流的影响,很多水域存在着回流、漩涡等复杂情况,且由于水温相差较大,在游泳时极易造成抽筋呛水等危险情况;部分水域岸形较陡,在水边游玩、垂钓时极易滑入水中造成溺水事故。
二、预防溺水事故提示
1、增强安全意识。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都要时刻保持警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远离危险水域。
2、加强自我约束。不私自或结伴到河流、水坑、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嬉戏;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遇到他人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施救,应立即呼救或拨打报警电话;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河道游玩、下水游泳等高危活动,若造成溺水事故,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强化监护责任。家长和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对孩子的行踪务必要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要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不擅自下水施救。
4、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村庄、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防溺水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让“珍爱生命,谨防溺水”永驻每个人的心中!
文水县公安局
2025年6月19日
来源:文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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