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电子警察抓拍
部分驾驶人耍起了"小聪明"
遮挡号牌"花样百出"
手套、泥巴、口罩纷纷出场
8月4日晚高峰期间,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洲大队接群众举报,在长洲辖区有一辆用口罩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两轮车在路上行驶。
接报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洲大队第一时间对该涉嫌故意遮挡号牌的两轮车开展核查,并传唤该车驾驶员谢某某到长洲大队接受处理。
面对事实证据,驾驶员谢某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洲大队办案警员对驾驶员谢某某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相关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中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中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梧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务必正确悬挂机动车号牌
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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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黄 丽
文 字:梁颖睿 黎泳利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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