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告
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施战备状态,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定于2025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市所有安装防空警报的县级以上城市试鸣防空警报。请驻城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城市人员在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每种防空警报的间隔时间为3分钟。
特此公告。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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