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李昱初等14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大政任〔2025〕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决定:

李昱初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杜绍光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务员局局长;

赵 雷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建东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俊成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澎柱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州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靖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思玲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嘉杰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十一支队、交通管理局)支队长职务;

字有发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汝军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总督学职务;

木杏云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建春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宝澄然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