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国之根本,农民的辛勤耕耘是粮食安全的基石。然而在山东莱州市沙河镇等地,一些不良商家却将黑手伸向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户,以主观故意的欺骗手段,产销劣质拖拉机,上演着一幕幕坑农害农的闹剧,其行为令人发指,必须依法严惩。
这些劣质拖拉机的产销,从一开始就带着明确的恶意与欺骗性。商家明知“国二”排放标准的柴油机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却打着“出口车”“库存车”的幌子,将拼装而成的“三无”产品“出口转内销”,一年违规售卖数万台。他们在电商平台直播夸大宣传,用低廉价格诱骗农户,售出的拖拉机不仅发动机铭牌全是英文、无生产厂家信息,核心部件更是以次充好——液压分配器漏油、消声器破损、后桥故障频发,甚至有农户买到二手翻新机。更令人愤慨的是,商家还肆意克扣定金、拒绝退货,让农户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这种主观故意的坑害,给农民带来了双重重击。对农户而言,拖拉机是春耕秋收的“命根子”,每一分购机款都是省吃俭用的血汗钱。甘肃农户赵占明花3万余元购机,却收到轮胎破损、灯具损坏的劣质品,最终被迫花1.46万元买了价值几千元的农具;四川邓师傅8万多元购入的拖拉机,下地即故障;湖北宋师傅2.9万元买的设备,根本无法正常作业。农机“趴窝”直接耽误农时,错过播种或收割季节,一年收成可能付诸东流;而维权的奔波、额外的维修支出,更让农民的财产损失雪上加霜,陷入“花钱买罪受”的困境。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乱象的滋生,离不开部分监管部门的失职纵容。沙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明知当地企业违规售卖劣质拖拉机,不仅视而不见,还向调查者推荐相关厂家,称“查的概率很低”;生态环境部门则相互推诿,以“管生产不管销售”“管使用不管生产”为由放任违法行为。监管缺位让不良商家更加肆无忌惮,形成了完整的劣质拖拉机组装销售产业链,既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挤压了正规企业的生存空间,更严重损害了农民对农机市场的信任。
法律早已为这类行为划定了红线。《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产品质量法》更是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次充好等行为设定了严厉罚则,情节严重者可吊销营业执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农业生产的正常秩序不容破坏,对这种主观故意坑农害农的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
整治劣质农机乱象,必须拿出“零容忍”的态度。相关部门应打破监管壁垒,开展跨区域、全链条联合执法,既要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劣质拖拉机的企业和商家,追缴违法所得、销毁不合格产品,更要追责问责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同时要畅通维权渠道,简化投诉流程,为农户提供法律援助,让受损农民能高效维权、获得赔偿。唯有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才能遏制不良商家的侥幸心理,净化农机市场环境,守住农民的切身利益,护航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
农民的血汗钱不容骗取,农业的根基不容动摇。对山东这些主观故意售卖劣质拖拉机的坑农行为,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以儆效尤,让每一位农民都能买到放心农机,让农业生产的“助力器”真正成为农民致富的“放心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