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作为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类型,其认定需要严格遵循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以下从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及主观方面四个维度对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进行系统分析。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排除非财产性利益(如身份、服务等)。需要注意的是,某些行为虽具有欺骗性,但若侵犯的客体不仅是财产所有权(如金融诈骗罪中同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则可能适用其他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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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通过欺诈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最终造成财产损失,且诈骗数额达到法定标准。具体包括以下环节:

  1. 欺诈行为

  2. 包括虚构事实(如伪造身份、编造虚假项目)或隐瞒真相(如故意隐瞒标的物缺陷),本质是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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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错误认识与财产处分

  2. 欺诈行为必须导致被害人(或受骗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该认识自愿处分财产。处分行为需具有意识性与自愿性,即被害人明知处分对象为财产且存在选择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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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财产损失

  2. 被害人因处分财产遭受实际损失,且损失与欺诈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损失认定需结合法律—经济财产说,通过比较处分前后财产的整体状态进行客观评估。

  3. 数额要求

  4. 根据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可在此幅度内调整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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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体要件

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但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若行为人虽使用欺骗手段但无非法占有目的(如临时借用后归还),不构成本罪。

特殊情形的认定

  • 未遂犯: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或因其他严重情节未能得逞的,仍应定罪处罚。

  • 从宽情节:全部退赃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悔罪等情形下,可能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 近亲属诈骗:近亲属谅解的通常不按犯罪处理;确需追究的应酌情从宽。

总结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客观欺诈链条(欺诈→错误认识→财产处分→损失)为核心,辅以主观非法占有目的及法定数额要求。司法实践中需严格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避免片面重视结果而忽视主客观要件的整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