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8月初的某天,涿县公安局治安股收到下胡良公社公安特派员的报告:某大队灌溉机井的10千瓦电动机被盗,涿县公安局治安股立即抽调三名干警、由高股长亲自带队侦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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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的民警穿的就是如图所示的72式警服

侦办过程非常顺利,仅仅两天后干警们就根据现场的自行车车辙印和脚印顺藤摸瓜到了距离案发现场几十里以外的南皋店公社某大队,在南皋店公社党委和革委会的协助下对全公社的壮劳力的鞋印进行提取(10千瓦的发电机重约200斤,不是壮劳力拉不动),结果确定脚印是某大队社员胡某的。

在查到胡某的时候公社党委书记和革委会主任都表示:“你们肯定搞错了,绝对不可能是他干的!

理由是时年30岁的胡某性格温和、乐于助人,经常在干完自家的农活后主动替生产队里的老弱干活并且不索取额外的工分,甚至还会慷慨的将自己的工分让给家中遭了变故、急需用钱的社员群众,是全公社公认的大好人。1972年还被其所在的生产大队群众一致推选为南皋店公社的先进生产者代表披红戴花地参加了当年的涿县先进生产者表彰大会——

这样的一个优秀青年,怎么可能是盗窃犯?

然而,让众人始料不及的是:胡某他承认了!并且带着干警们到他家,并在他家的猪圈中起出了被盗的电动机。

人赃并获!

但是,高股长不相信仅凭胡某一个人用一辆自行车能把两百多斤的电动机赶几十里的夜路从现场拉回家中,肯定还有同伙,还得有运载工具小拉车。于是在起获电动机后问胡某:“还有谁和你一起作案?用什么运回来的?

胡某回答:“我自己,用自行车运的。

高股长认为胡某在包庇同伙,于是决定把他带回局里慢慢审。

由于胡某是先进生产者,所以在审讯中,警察们给了他该有的体面,没有上“刑违艺术”,高股长亲自给胡某做工作:“既然落网了,就应该如实交代,没必要隐瞒,也没必要替同伙顶罪。

然而胡某依然表示,案子是自己一个人作的,电动机是用自行车运的,没有同伙,也没有用小推车。

预审员问:“那你用什么绳子捆的电动机,绳子在哪?

胡某回答:“没有绳子,就是干放在后车架上的。

眼看预审员们用“你玩我们呐”的眼神望着他,胡某破防了:“都到这份儿上了,我还隐瞒什么?不信你们看着,我试给你们看。

此时电动机和胡某的自行车也都已经作为赃物和作案工具被带到了涿县公安局,就放在大院里(当时涿县公安局大院就是现在的涿州市天主教堂)。这辆自行车的大梁很特殊,是用加长的水管架子焊接的,原有的载物后车架也被拆掉,取而代之的是用水管焊接成的加长、加宽的架子,改装后的自行车能轻松承载300~350斤的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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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搭载重物的自行车

在众目睽睽之下,胡某放倒自行车,将后车架靠近电动机,硬是用右手将两百多斤的电动机先和后车架靠上,然后右手扶后车架并搂住电动机一用力,很轻松的将自行车连同电动机一起扶正。而后既不捆也不绑,就这么晃晃悠悠地推着自行车开始走,随着走动的速度加快,自行车反而变稳不晃了,然后胡某一偏腿骑上了自行车,在几十号警察目瞪口呆的围观下绕着涿县公安局大院转了一圈。

胡某下车后,一脸不可思议的预审员又提问:“你就这么骑在‘搓板路’上(当时涿县人对107国道的蔑称),不捆不绑电动机竟然没掉下来?

胡某回答:“只要速度不减下来就没事。

众民警表示:开了眼了!

胡某随后交代,半年前因为家中老母突发疾病,虽然被抢救过来保住了性命,但因此丧失了劳动能力只能长期卧床,母亲治病的药费和调养身体的营养费用加重了原本就不宽裕的家中经济负担,再加上此时他的妻子又怀上了第四个孩子,眼看又多了一张吃白饭的嘴,内外交困又没脸向生产队要求补助、怕丢脸的胡某决定铤而走险,盗窃生产队的电动机,准备拆卸卖钱补贴家用——

最后胡某因为盗窃公共财物,被判劳教两年。

当年初冬前的一天,南皋店公社公安特派员向涿县公安局报告:南皋店公社某生产队仓库被盗,丢失小麦300斤(总共两包,每包150斤),有了胡某案的“经验”,涿县公安局治安股的侦查员们很快就锁定了嫌疑对象——时年21岁的松林店公社某大队青年社员乔某。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扑乔某的家,从他家中搜出还没来得及拆开的两包各重150斤的小麦,以及一辆车梁和后车架经过改装的自行车,改装方式和胡某的那辆自行车几乎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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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生产队粮库

当得知偷盗南皋店公社仓库的小麦的小偷是乔某时,松林店公社的社员群众纷纷表示不可思议,因为乔某在平素里的表现一直很好,是种庄稼的一把好手,在上学的时候还是连续三年的“三好学生”,一直是他所在的生产队的骄傲。乔某本人膀宽腰细、五官端正、英俊秀气,说话礼貌和气,很难把他和盗窃犯联系起来。

乔某被抓到县公安局后,很坦诚的承认是自己偷了南皋店公社某生产队仓库的小麦,而且表示:“就我自己,就用的这一辆车。

有了之前胡某的前车之鉴,高股长对他说:“那你到院里重新把货带上,便可以认定是你一个人作案。

乔某二话不说,来到县局前院的空场,把两大包小麦麻包先隔二三尺放好,再把自行车放倒,把后车架靠近麻包。他先把一麻袋包捆在后车架的一侧,又一用力把后车架反过来,把另一麻袋包捆在翻过来的这一侧。他把两个麻袋包上、下、前、后捆结实了,确定是丝毫不动摇了后站起身来。稍缓了一下情绪,积攒了一下力气,然后他伏下身运足劲去搂抱那袋压在底下的麻袋包,先将压在底下的麻袋包拽起了半截,又喘口气,再用肩膀顶住麻袋包,用双手去抄向麻袋包底部一托,两袋共三百斤的麻袋包一下子就立了起来,同时自行车也立了起来。

随后,乔某扶住右侧麻袋包向车后回转,转到后车架后又转过左侧的麻袋包,再用右手扶住后车架,左手去抓按前车把,以免车前后失重。然后开始一手扶后车架一手扶前车把,推车前行。随着步伐的加快,车子稳当了,乔某一跃从前边掏腿上了自行车,开始围着前院场地转开了圈,转了两圈后停了下来。

在随后的审讯中,高股长问乔某:“怎么不找帮手望风?

乔某回答:“不愿意找别人,自己也没有干过这个,这是头一回。家里困难,弟兄多,粮食不够吃,几个劳力秋后也分不了多少粮。

乔某说的是实话,当时因为粮食产量低,工分分值也低,秋后也分不了多少钱,乔某家人口又多,粮食根本不够吃。

最终对乔某的处置和胡某一模一样:劳教两年。

1980年初秋的一天午后,一名4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骑着自行车来到涿县公安局报案,声称自己在百尺竿公社大泉庄大队以南和豆庄大队以北的乡间公路上遭到了两个小青年拦路抢劫,被抢走一个书包,里面装着她的一些个人用品和5元钱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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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骑自行车的中年妇女

虽然被抢的物品价值并不大,但这却是改革开放以来涿县发生的第一起拦路抢劫案,影响非常恶劣,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命令刑警队侦查员杨志武、刘会民负责侦查此案。

杨志武和刘会民经过摸排很快锁定了两名抢劫犯中的一个——北京市房山县琉璃河镇无业青年赵某某,把他薅到琉璃河派出所(当时涿县公安局和房山县公安局有非常密切的业务联系,属于早期的异地联动机制的雏形了)一顿“大记忆恢复术”后,赵某某供出了他的同伙郝某——房山县县城某国营大厂的工人。

于是,杨志武和刘会民立即马不停蹄地骑着自行车赶往该厂,找到该厂的党委书记和保卫科长,通报了案件的情况并说明来此是为了拘捕郝某归案。

保卫科长听罢后当场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般:“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这怎么可能?怎么会是他?

党委书记也是一脸惊愕,表示:“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啊?这不可能啊——

杨志武和刘会民见两人这个表现也比较懵,忙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保卫科长咳嗽了一声后说:“郝某平时表现很好,工作努力,乐于助人,平时没见有什么过失和不良习气。这不,前两个月他刚刚跳下灌水渠边的水池救起了落水的女中学生,经过抢救女娃娃脱离了生命危险。要不是他,女娃娃肯定就没命了。女娃娃的家长和学校都来厂子表示感谢。为此厂子召开大会,为郝某披红戴花,号召青年们学习他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他还党委被树为青年先进模范。这才几天,怎么会出这种事,你们不会搞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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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戴红花的男子

听了保卫科长这段介绍,杨志武和刘会民各自倒抽一口凉气,甚至在一刹那怀疑自己是不是冤枉好人了。模范青年怎么可能去犯罪呢?但不管是受害的中年妇女还是被抓的赵某某都说得言之凿凿,拦路抢劫抢劫犯之一的就是郝某,并且赵某某还极为准确的描述出郝某的许多外貌特征,不由得他们不信。

于是,两人向党委书记和保卫科长出示了赵某某的供词以及受害人提供的抢劫犯体貌特征的证言,党委书记和保卫科长看了后也不得不承认如果赵某某和受害者没有事先串通好冤枉郝某的话,那么郝某的确参加了这次拦路抢劫。

看罢,党委书记和保卫科长也连连叹气,党委书记痛心疾首了一阵后说道:“要不把他叫来问问,看他自己怎么说?

对此,杨志武和刘会民自然没有异议。

不到十分钟,郝某就被叫来了,进门后就不慌不忙、举止得体地问党委书记和保卫科长:“X书记、Y科长,你们找我啊?

党委书记看了郝某一眼,又叹了口气;保卫科长盯着郝某足足一分钟,然后指着杨志武和刘会民说道:“这是涿县公安局的,来找你的。你是在涿县百尺竿那抢人东西了吗?

让在场的人都始料不及的是,郝某一脸满不在乎地承认了:“是有这么回事,那天赵某某非叫我和他一起出去玩,在涿县那半道碰上个妇女,他问我敢不敢抢这个人。我说为什么要抢人家?他说,看你有没有这个胆。我被赵某某一激就说,你要敢抢我就敢。这样就抢了那个妇女的一个书包,也没有什么东西,只有五块钱,给赵某某了。

这口气好像在叙述一件和自己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郝某的这个态度把保卫科长整破防了,他满脸通红、怒目圆睁地盯着郝某,抓起桌子上的水杯“啪”地砸碎在地上后冲着郝某怒吼道:“你小子知道不知道你这是在犯罪,要蹲监狱的!

郝某依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还一脸不解地说:“赵某某只叫我和他出去上涿县玩,我不好推辞就去了。半路他又说抢那妇女,还故意激我敢不敢,我也不想示弱才应的。其实也没怎么着那人,我们就接着玩去了。

保卫科长猛地抬手抽了郝某一个大耳撇子:“你个混账!你个法盲!

在党委书记的摇头叹息下,一副锃亮的手铐被戴在郝某的手腕上——

在审讯中,预审员问郝某:“你当初救那个女学生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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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电影《405谋杀案》中的审讯室

郝某不假思索地回答:“不能眼看着那个女孩子被淹死啊,当时没想别的。

预审员又问:“你能勇救他人,说明你不是个坏人,但你为什么又要干抢劫路人的事情呢?

郝某回答:“因为我和赵某某关系挺不错的,经常一块出去玩。他问我敢不敢抢,我也没细想,觉得不能向他示弱,所以他说抢,我就帮忙了。

结束审讯后,预审员在报告中是这样写的:郝某在救人的时候受善良的本性和本能的驱使;抢劫时则受哥们义气所鼓动只当是好玩,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是在犯罪。在他的脑子里,干好事和干坏事的界限意识非常模糊。

简单点说:就一法盲!

最终,郝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