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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专家工作站、博士创新站

拟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金华市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创新站建站管理办法〉的通知》(金院协办〔2023〕1号)精神,在前期申报、资格审查基础上,经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实地走访调研审查,市科协党组会审议,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建立“金华市专家工作站”条件,金华氢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斯卡丹遮阳设备有限公司符合建立“金华市博士创新站”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此期间提出,须同时提供书面材料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杨晟旖

联系电话:82469246

联系地址:金华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617室)

金华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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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裕慧

一审:陈航波

二审:卢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