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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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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先生在浙江杭州拱墅区

一家商业中心租赁了商铺

但“租赁大亨”刘文军答应的交房时间

却一再拖延

邓先生前往该商业中心进行核实

这才发现该商业中心

并没有刘文军所出租的商铺

邓先生意识到被骗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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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接连失败的“租赁大亨”

刘文军是20世纪70年代出生的人,虽然仅有高中文化,但他在做生意上颇有一套经验。他原来在老家经营化工生意,后因经营不善生意破产,又离了婚。此后刘文军奔赴杭州,先后从事停车场管理、商铺中介及整租业务。在这期间,他挣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凭借对租赁行业的熟悉和积累的人脉资源,2021年7月开始,刘文军以当时女朋友的名义购买了一家空壳公司的资质。虽然没有足够的启动资金,但为了承接下杭州市西湖区某商业中心2万多平方米、资金1500万元整租项目,刘文军想出了通过对外招租以吸引商户,用商户交的租金和押金来支付项目资金的法子。就这样,刘文军仅利用少量自有资金,承接到了杭州市西湖区某商业中心的整租项目,之后通过“分割转租—提前收租—循环注资”的模式,不断将项目转租出去,得以迅速募集近千万元资金用于支付承租商业中心的定金。

然而,由于在招租过程中没有顺利招到足够的商户,无法按时支付约定的定金和租金,刘文军最终未能按时支付全部租金,这就导致他在此项目中违约,于是,商业中心所属管理公司与其解除合同,刘文军因此负债数百万元。

不甘心的刘文军再次行动。2022年5月,刘文军租用了一家运营状况良好的公司资质再次去投标,中标了杭州市富阳区某商业中心的租赁权。尽管还未与商业中心签订合同,但他先找到一些小店私刻了中标公司和管理公司的公章,伪造了与商业中心签订的租赁合同。

刘文军还与他人合伙成立了管理公司,专门负责该商业中心的经营管理,也用该项目吸引了大量商户“入局”——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收取的大部分租金用于填补之前项目失败造成的债务窟窿。

谁料,这次项目又出现了问题。由于该项目业主给刘文军提供的免租期装修中存在设计规划的问题,刘文军原以为后续能顺利解决,没想到还是未处理妥当,最终未能拿到相关部门的项目审批,该商业中心的租赁项目再次违约。在部分商户的要求下,刘文军向这些商户退赔了租金,这次他又损失了近百万元。

虽然刘文军以正规的公司资质投标商铺租赁项目,也想好好干一番事业,但由于招租经营能力、审批问题等诸多因素,造成两次项目违约的后果,他亏完了做生意的本金还负了债。但这些情况并不为外界所知,刘文军也得以持续营造“商铺租赁大亨”假象,这也为刘文军能够持续从事商铺租赁生意做好了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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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诺骨牌”骗局终败露

接连投资失利后,刘文军挣的财产其实已然被掏空还负了债,他已无力经营商铺租赁等大项目了。但他依然继续做租赁生意,没有正规学过经营管理的他只能换汤不换药,依靠刻假章、伪造假合同的套路,于2023年重起炉灶,利用之前承租的富阳区商铺的幌子为自己虚张声势。这次,刘文军故技重施,通过这种造假方式不断将项目运转下去,套来一些租户的租金,填补之前的债务窟窿。

打定主意后,刘文军不仅在杭州市各种房屋租赁群、招商群大肆发布转租的招商信息,还持续对外包装自己实力雄厚的形象。他利用先前成立的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前妻等关联人身份注册了四五家空壳公司,这些公司也由刘文军实际控制,但没有员工也没有开展经营活动。然而在各种公开场合,刘文军却大谈致富经营。

在进行诸如此类的包装后,刘文军在杭州市西湖区、拱墅区、上城区、萧山区等多地与七八家商业中心洽谈租赁项目,编织“租赁网络”,对外宣称有项目承租权,再将商铺转租出去,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离奇的是,在此期间,无人对刘文军的大手笔投资行为起疑心。

虽然他一直虚构自己已经取得了商铺承租权,但其前后期的行为模式也有所不同。一开始,刘文军仅凭与业主单位进行了前期接触,并未签订正式合同,便敢谎称取得了商铺承租权。后来,刘文军甚至在未实际接触业主方的情况下,伪造他和业主单位的租赁合同,通过房屋中介直接对外招租,招揽租客。

只要能搞到钱,刘文军可以不计后果。他以“低价租金”“长免租期”为诱饵吸引租户,给租客的价格甚至不到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价格的三分之一,甚至一铺多租、超过实际面积出租,只为了把资金链运转下去。

蔡先生就是从本地的商业群看到刘文军承租商铺的招租信息的,还有一些租户是从本地招商群,以及在熟人、朋友口口相传的情况下,与刘文军签约了租赁合同。在签合同前,这些租户也并未核实过商铺产权。

在刘文军对外招租该项目过程中,刘文军收取的1000多万元租金、定金都未用于经营商铺,而是用来偿还前期项目的亏损,以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退还部分租客租金以及个人消费挥霍,形成了“拆东补西”的骗局模式。

2023年8月一天,蔡先生偶然发现其租用的商铺门口被贴上了“尚未出租,谨防受骗”的通知,急忙向刘文军核实情况。刘文军谎称是看房人太多,为了控制房源才让开发商贴告示的。后来,侦查机关证实,这帖子是业主单位贴的,业主单位听到了一些流传的说法,准备进行排查,但业主单位当时并不知道具体细节。

刘文军的“高超演技”让蔡先生信以为真,蔡先生又从刘文军处承租了其他商铺。2023年10月底,刘文军承诺的交房日期一拖再拖,退房租金一延再延。

由于刘文军的招商和宣传到位,很多租客都相信刘文军实力雄厚,他们甚至单方面听中介介绍,就相信了中介和刘文军。同时,也因为找一趟业主单位的管理层并不容易,租客很少去接触商业中心的业主单位或者管理公司。直到越来越多的租客发现事有蹊跷,便有租客向这涉及的七八家商业中心的业主单位去求证,得到的回复全都是否定的——刘文军并未取得这些商铺的承租权。

其实早在2023年9月27日,邓先生就到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报了案,并出示了与刘文军签订的租赁合同。经过更多初步调查,同年10月29日,公安机关以刘文军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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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千万元巨债到认罪认罚

2024年5月5日,此案移送至富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刘文军告诉办案检察官:“被抓进去后,反而活得轻松坦然了。”办案检察官调阅了刘文军与他人的聊天记录,发现刘文军在欠下千万元巨债后,压力也很大。

刘文军来杭州之前离异了,他来杭州不久谈了女友,一开始生活上也算潇洒随意。但随着找他要钱的商户不分昼夜、四处围堵他,他也承受不住了。

经审查案件材料,办案检察官发现,此案仍需补充证据,于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进行补充侦查,核实租户提供给刘文军的资金是商业借款还是租赁合同定金,并要求补充商铺业主方与刘文军的接洽证据。

2024年12月,公安机关补侦完毕后,将此案移送至富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审查审计报告时,重新核实了刘文军和被害人提供的银行流水,对被害人给刘文军的借款、定金和租金都进行了重新梳理。在剔除了借款、中介收款等非诈骗金额后,认定本案涉案金额为1470余万元,共有34名商户预付租金后无法收房经营。

面对检察官,刘文军一开始并未认罪,他认为自己取得了其中一些商铺的出租权,对于自己并未取得出租权的商户而言,自己顶多算违约了,构不成犯罪。

刘文军是如何看待自身行为的?检察官在对刘文军展开数次讯问后,发现刘文军只想弄钱,并没有想过这种投资是否合理。刘文军陷入了自己的逻辑怪圈中,他狡辩道:“只要能拿到资金,项目就能运转下去,就不会失败。”

检察官反问他:“你觉得项目可以运转,但招租的资金全部未投入经营,无钱经营,项目拿什么运转?”刘文军一时无话可说。

检察官补充道:“只要没有经营,不创造利润,是不可能经营下去的。”

刘文军终于无力狡辩,承认其确实没有实际经营项目,更没办法挣来利润还给租户。

刘文军从事了多桩投资,哪些是民事违约行为?哪些涉及刑事诈骗犯罪?为了将案件证据弄扎实,将证据链一一固定,检察官向涉及的商业中心业主逐一取证、逐一确认。其实,在刘文军操作前两个项目时,他尚有实际履约行为,租金多用于支付给了物业方,违约也是因为招租、审批等客观因素造成的。

而在经营2023年的项目时,刘文军已经丧失大额项目经营资金,无履约能力,项目获得的资金都用来偿还了之前项目的债款,也无履约意愿。这一点,从他一铺多租、超面积出租的行为就能看得出来。刘文军在签订、履行合同中虚构了其已经取得了商铺出租权,这些商铺从刘文军手中转租以后,刘文军就没有顺利交付商铺,也无实际履约行为,因此应认定为骗取了被害租户的大额资金,涉嫌合同诈骗罪。

面对证据,刘文军最终对诈骗1470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随着案件办理,刘文军也认罪认罚,涉案所有空壳公司也被一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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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重拳终结商业骗局

此案是杭州首例连环空壳公司商铺租赁诈骗案。2024年11月21日,刘文军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被富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在办理此类诈骗案件时,办案检察官发现,很多犯罪分子陷入“把项目运转下去”的思维怪圈,只想收拢一些钱,把眼前的问题解决,这是诈骗案件中犯罪人一种很常见的心态和套路。

“到了犯罪行为运作的后期,犯罪分子是十分疯狂的,只要能搞到钱,任何理由和借口都是无所谓的。”检察官说。

2025年3月28日,富阳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文军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此案属涉众类型诈骗,刘文军作案周期长,涉及杭州多个城区,涉案金额大。“合同诈骗不仅侵害公民、企业的合法财产权益,更扰乱市场秩序。”办案检察官说。

为最大程度防控风险,检察机关认为,应吸取此案的教训,对中介机构加强培训、宣讲和监管。一方面,要定期开展对中介机构的集中教育,规范中介管理,明确中介的产权核实义务,明确商铺产权、承租人是否有出租权,核实业主经营和资金情况。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普法教育,提醒中介机构增强法律意识,及时更新、加强对员工的普法培训,学习识别诈骗的一些基本常识。

对租户而言,一方面要摒除“贪低价”心理,远离“低价长租”“预付减免”等诱饵,另一方面签合同做生意之前要多方考量,切勿轻信单方面人员的一面之词,发现不合理之处,要多方进行核实。进行大额交易时,一定要强化合同审查与资质核验,警惕以个人账户而非公司账户名义收钱的行为,避免在市场活动中贪小失大。

同时,检察机关还建议主管部门,在商铺租金管理上,建立商铺整租行业协会与规则,设立租金预付专用账户,类似购房资金监管;联合住建、司法行政部门,打击网上私刻公章的灰黑产业,加强商业招商信息的溯源管理。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11月上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营造的“商铺租赁大亨”形象崩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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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黄莎 王丽设计丨刘岩

记者丨方菲

通讯员丨陈梦瑶 周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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