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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万象硬核
编辑|万象硬核
«——【·前言·】——»
2025年1月的一天凌晨,四川眉山都一个村子里,叶某背着一把气枪,猫着腰在田间穿梭,眼睛盯着地面和草丛。
他在田里转了没一会儿,就看到两只灰扑扑的兔子窜过,他举枪瞄准,“砰”的一声,两只兔子应声倒地,叶某就提着猎物,心里还美滋滋的,觉得这次“收获”不小。
可没等他高兴多久,意外突然发生了,他收拾气枪准备回家时,不知怎么回事,气枪突然走火,子弹直接打在了自己右侧肚子上。
一阵钻心的剧痛传来,叶某疼得直冒冷汗,赶紧掏出手机给朋友打电话求救。
朋友一到,叶某的第一反应不是赶紧去医院,而是拉着朋友帮忙藏气枪和猎物,他早就知道,用气枪这种禁用工具打猎触犯法律,想着赶紧先遮掩。
可肚子上的伤口越来越疼,血也止不住,不去医院根本不行,可枪伤不好解释,叶某琢磨了半天,决定报假警,谎称自己是在钓鱼时被别人误伤的。
警方接到报警后很快赶到现场,叶某捂着肚子,编了一套“钓鱼被误伤”的谎话。
可民警在现场勘查时,没看到钓鱼的工具,反而觉得叶某的神色不对劲,说话也颠三倒四。
之后叶某被火速送去医院做手术,民警留在事发地开展调查走访,没费多少功夫就识破了他编出来的那些瞎话。
有村民反映,凌晨看到叶某背着枪在田里转悠,还听到了枪声;民警还找到了被藏起来的气枪和猎物。
等叶某身体稍微好转,警方就对他进行了讯问,他见瞒不下去,只好坦白了自己非法狩猎的事实。
经专业机构一鉴定才知道,叶某猎捕的2只兔子是蒙古兔,属于三有保护动物范畴,可不是随便能打的普通兔子。
2025年8月,当地人民法院特意把庭审搬到了街道,还邀请了各界人士和市民、学生等60多人旁听。
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叶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猎捕到的动物依法销毁,作案用的气枪等工具也被没收。
最后,法官对旁听席说:“哪怕是看着常见的动物,也可能是受保护的,不能随便抓,伤害野生动物,不管数量多少,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有旁听的居民感慨:“以前觉得在山上抓几只野味没啥,今天才知道,原来1只就可能判刑,以后可不敢乱来了。”
故事讲到这儿,咱们就来好好认识一下叶某猎捕的蒙古兔,看看这种看似常见的兔子,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为什么抓它也会违法。
«——【·蒙古兔·】——»
蒙古兔还有个常见的名字叫草兔,在咱们国家分布挺广,在宁夏、甘肃的沙漠戈壁,甚至四川的田间地头,都能找到蒙古兔的踪迹,适应能力特别强。
蒙古兔的个头中等,成年后体长大概36到70厘米,体重1到5公斤,尾巴不算短,能有5到10厘米长,差不多是身长的五分之一。
它的耳朵很有特点,又大又长,耳朵背面还有一小截窄窄的黑尖,这是区分它和其他兔子的明显特征。
不同地方的蒙古兔,毛色还不一样,有的是暗黄色,有的是浅棕色,还有的是沙灰色,都是为了适应当地的环境,形成保护色,不容易被天敌发现。
蒙古兔的食物以植物性为主,比如青草、树叶、树根、农作物的嫩叶和种子等。
别看它们是食草动物,作用可不小:一方面,它们能控制草的繁殖和生长,避免某一种草过度蔓延。
另一方面,它们吃进肚子里的植物种子,有些没被消化,会随着粪便排到其他地方,慢慢生根发芽,成了植物种子的“传播者”,帮植物扩大生长范围。
在生存技能上,蒙古兔可是个“高手”,它的眼睛很大,长在头部两侧,能看到前后、左右和上方接近360度的范围,几乎没有视觉死角。
不过也有缺点——双眼看到的影像重叠少,立体视觉差,没法准确判断目标的距离,所以快速奔跑时偶尔会撞到东西。
好在它的耳朵更厉害,不仅能竖起来听动静,还能像天线一样灵活转动,捕捉周围的声音,一有风吹草动就知道有危险。
而且在炎热的地方,耳朵还能散热,因为耳朵上布满毛细血管,热的时候竖起来,热量就能散出去,冷的时候就贴在背上保温。
蒙古兔自己从来不挖洞穴,平时就住在地面上,要么找个岩石缝,要么用其他动物遗弃的巢穴,比如狐狸、老鼠的旧窝。
它们的嗅觉和听觉都很灵敏,遇到危险时,会先压低耳朵趴在地上,等天敌靠近了再突然跳起来逃跑,还能短距离游泳。
以前很多人觉得蒙古兔常见,还把它当成“害兽”,或者因为肉能吃而大量捕杀,导致它的数量锐减。
2020年以后,蒙古兔被列为禁食动物,还成了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受到法律保护,随便猎捕、伤害都属于违法行为。
哪怕只猎捕1只,只要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就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像叶某这样猎捕2只,还同时猎捕了其他保护动物,被判刑一点都不冤。
蒙古兔虽然常见,但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是很多食肉动物的主要食物来源,要是蒙古兔的数量减少,天敌的生存也会受到影响,进而破坏整个生态平衡。
所以保护蒙古兔,不只是保护这一种动物,更是保护我们身边的生态环境。
希望大家以后在野外看到蒙古兔,或者其他保护动物,别想着去抓、去伤害,就让它们在自然环境中好好生活。
记住,法律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不分“常见”还是“稀有”,伤害它们,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可别像叶某一样,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没吃到野味,还把自己送进了法院,肚子受了伤,还留下了案底,太不值得了。
参考:
封面新闻《获刑!男子非法狩猎,结果气枪走火误伤自己,后报假警谎称被人击伤》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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