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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4 日下午,市消防救援局召开居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媒体通气会,通报本市居住场所火灾形势和相关案例,本市相关部门发布联动推进冬季居住场所火灾防控,关爱特殊人群的相关工作举措。对市民关注的如何有效解决居民公共楼道堆放杂物、居家电气火灾如何有效进行防范等问题,从法律法规层面以及防范安全常识等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

上海市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姚海荣主持,市消防救援局火调技术处处长张晓峰、市消防救援局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刘菲、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业物品支队四大队大队长艾昕、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副主任贾胜男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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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局火调技术处处长张晓峰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截至 12 月 21 日本市居住场所火灾相关情况及案例分析结果。

截至 12 月 21 日,本市共发生居住场所火灾 4928 起,其中亡人火灾 27 起、造成 32 人死亡,居住场所已成为本市亡人火灾的重灾区,相关数据分别占火灾总数的 93.1%、亡人火灾总数的 88.9%,形势较为严峻。

通过对 27 起亡人火灾案例深入分析,此类火灾呈现四大突出特点:一是老年群体伤亡占比极高。32 名死者中 60 岁以上老人达 23 人,占比 71.9%,死者平均年龄 65.8 岁,老年群体因身体机能下降、行动不便,在火灾中面临的风险显著高于其他人群。二是伤病人员风险突出。腿脚不便、瘫痪、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占死者总数的 40.6%,其中腿脚不便者 9 人、瘫痪者 3 人、精神病患者 1 人,这类人群在火灾发生时逃生能力弱,极易遭遇危险。三是电气故障为首要诱因。27 起亡人火灾中 14 起由电气故障引发,占比 51.9%,私拉乱接线路、使用劣质拖线板、电气设备老旧、多个拖线板串联使用等问题尤为突出,部分家庭还存在可燃物与电气设备或线路未保持安全间距的情况,进一步加剧了火灾风险。四是出租房成健康成年人亡人火灾高发地。8 名 16 至 60 岁的成年死者中有 6 人身体健康,其中 5 人因出租房可燃物堆放多、逃生通道封堵遇难,出租房普遍存在疏散通道堆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外窗设置防盗窗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

结合具体火灾事故,我们总结出五大深刻教训:第一,电气安全管理缺位。因电气私拉乱接导致亡人火灾有 7 起,造成 11 人死亡,电气设备及线路的不规范使用和维护,成为引发火灾的重要隐患。第二,不良生活习惯难改。27 起火灾中有 12 起存在家中大量堆放可燃物甚至捡拾、囤积垃圾的情况,4 起因卧床吸烟不慎引发,3 起因在家中燃点香烛等引发,这些危险行为大大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概率。第三,火灾应急处置不当。发生火灾后,因未第一时间报警、未第一时间逃生导致死亡的火灾达 9 起,造成 10 人死亡,其中 2 人逃生后又重回火场,火灾中烟气温度极高且含有多种有毒气体,对人体伤害极大,尤其老年人更应优先选择报警和逃生。第四,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突出。今年发生 2 起出租房亡人火灾,均因逃生通道不畅造成 5 人死亡,房东和租客对消防安全重视不足,违规堆放物品、堵塞通道等行为严重威胁生命安全。第五,农村土灶用火疏忽。因使用土灶不慎引发亡人火灾 2 起,造成 1 名 75 岁女性老人和 1 名 8 岁男孩死亡,火灾发生均与土灶无人看管、灶边堆积大量柴草有关。

希望通过这些数据和案例的通报,能让广大市民更加重视居住场所消防安全,主动规避各类火灾风险。我的通报到此结束。

市消防救援局新闻宣传处处长姚海荣

入冬以来,本市各区已因地制宜推进居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徐汇区开展独居老人家庭老旧插线板以旧换新,金山区通过 “消防安全 + 环保回收” 清理居民囤积杂物,崇明区为农村土灶加装防火罩,全市居住场所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随着气温走低,用火用电需求攀升,火灾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此,消防部门将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以下六项专项工作举措:

一是明确居住场所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标准。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已制定《居住场所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术条件指引意见》和《居住场所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指引》,进一步明确居住场所出租房屋的基本安全要求、消防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相关法律责任,规范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二是开展 “四类” 重点特殊人群上门入户温馨提示。运用 “防消联勤” 工作机制,统筹全市消防救援站、社区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站等力量,会同公安、民政和各居村委会,对高龄独居、瘫痪卧床、失智失能和有捡拾废旧物品习惯的 “四类” 重点人群,进行 “点对点、面对面” 入户安全提示,提升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是开展 “畅通生命通道” 集中行动。联合公安、房管、城管等部门,发动各街镇和居村委督促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对公共消防设施被遮挡占用、违规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楼道及管道井和平改坡屋顶堆物、农村自建出租房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四是推广 “插线板” 以旧换新活动。针对重点关爱人群家庭,在全市范围发动街道、乡镇推广 “插线板” 以旧换新关爱举措,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老化存在火灾隐患的插线板进行登记并适当以旧换新,同时普及电气使用安全常识,从源头降低电气火灾事故发生风险。

五是开展消防安全 “实操、实测、实查”。会同公安、房管、城管等部门,联合街镇、居村委组织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初起火灾扑救技能培训,组织居村民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进行实地测试,深入社区实地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居住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六是多渠道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通过各级主流媒体和公众号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政策法规等内容,利用 “社区云”、居民楼组联络群、短信,以及社区和居(村)委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广泛发布火灾风险预警、安全提示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在居民楼出入口、农村自建房张贴居民防火公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以上就是六项专项工作举措的相关内容,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筑牢冬季居住场所消防安全防线。

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副主任贾胜男

在居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中,我们重点关注独居、纯老家庭、失能(失智)、重残、老残共养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这类群体因身体较差、行动受限、认知减退或居住在风险较高的老旧小区等原因,面对火灾等突发风险时更为脆弱。为此,市民政局与市消防救援局紧密协同,主要通过 “人员探访” 和 “技术探访” 相融合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筑牢安全防护墙:

在人员探访方面,我们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将居村委干部、“老伙伴计划” 志愿者、楼组长、网格员、养老顾问、养老护理员、物业人员、热心邻里以及日常接触频繁的快递员、送餐员等,整合成一支 5 万余人的安全关爱力量队伍。他们通过定期上门、电话联系等方式,常态化探访关注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安全情况,同时作为安全宣传员,向老年人做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重点提示和消防知识普及,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在技术探访方面,我们积极推进智能设备深度应用,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逐步安装应急呼叫 “一键通”、燃气报警器、防跌倒装置等智能化安全设备,实时监测居家环境安全。当老年人遇到紧急求助等情况时,设备可及时发出警报,并第一时间通知紧急联系人,实现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缩短应急响应时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部门协作,持续扩大老年人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优化 “人访 + 技访” 融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做好老年人关爱和安全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更多智能化、无感化、普惠性的安全支持手段,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营造更加安全、安心的居住环境,保障老年人在社区安享晚年。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业物品支队四大队大队长艾昕

下面由我简要介绍本市公安机关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关爱特殊人群的相关举措: 一是高位谋划部署,系统组织推进。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亚宏同志坚决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加强居住场所火灾预防工作的相关部署,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叠加做好社区防火工作,最大限度防止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充分认清火灾防控严峻形势,强化监督执法,督促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凝聚消防综合治理合力,提升群众安全防范能力。二是织密防控屏障,凝聚治理合力。各公安派出所常态化对居(村)委、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等火灾隐患。结合“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协同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对基层上报的违规动火线索及时查处,切实清除突出消防风险隐患。三是全面聚焦宣传,探索多方路径。各公安机关围绕冬春火灾特点,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居家取暖、卧床吸烟、冬至期间焚香祭扫、烟花燃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三清三关”等安全事项,引导群众安全用火用电,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协同民政部门、居(村)委、物业服务企业等部门对独居老人开展上门走访宣传。同时,加强对“独居老人”监护人的防火安全宣传,指导、督促监护人落实对“独居老人”的关爱、帮助“独居老人”消除乱接电线、堆积废品、乱扔烟头等火灾隐患。

提问环节

中新社记者:在日常生活中,楼道堆放杂物一直是安全隐患,需要广大市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自觉保持楼道通道畅通。据了解,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层面也有较多规定,能否给予相关解读?

市消防救援局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刘菲:楼道是居民出行的必经之路,也是火灾发生时的重要疏散通道,楼道堆物不仅影响通行,更严重威胁消防安全,相关行为已违反多项法律法规,具体解读如下:

从国家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对于违反该规定的行为,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疏散走道和楼梯间均属于共有部分,不得擅自占用;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相关管理措施,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法依规请求行为人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从地方规章层面来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明确,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住宅物业区域内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此外,若因堆放杂物引发火灾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最高可给予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行政拘留;若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15 条,构成 “失火罪”,最高可判处 7 年有期徒刑。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除了楼道堆物,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行为同样是违法行为。《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居住建筑内除专用停车库外的室内区域,均禁止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也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对于日常发现的上述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按照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处理;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及时向城管执法部门、消防或公安派出所等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将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等规定,按照各自执法权限开展执法活动,其中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等共用部位违规停放、放置或充电的,最高可处罚金 10 万元;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停放、放置或充电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处理。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清理楼道杂物,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共同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解放日报记者:据数据统计,电气火灾一直在火灾事故中占比较高,冬季又是火灾高发期,如何有效防范电气火灾发生,请对相关安全常识做一讲解。

市消防救援局火调技术处处长张晓峰:

电气故障是本市居住场所亡人火灾的首要诱因,尤其冬季用火用电需求增加,电气火灾风险进一步上升,做好电气火灾防范至关重要,以下为大家详细讲解相关安全常识:

一是购买合规优质电器。电器选购必须认准 3C 认证标志,选用合格优质的产品,坚决拒绝使用 “三无” 产品或自制产品,从源头杜绝质量隐患。

二是正确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家庭住宅安装、维修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务必聘请专业电工依照规范施工作业,避免因安装不当引发风险;应根据住宅用电实际选用合适的电气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大多需要散热,尤其是大功率电器,安装和放置时要充分考虑散热条件;使用前需认真阅读使用说明,规范操作,规避因使用不当导致的火灾风险。

三是避免超负荷使用电器。家庭用电既要考虑总用电负荷,也要关注局部线路的负荷情况,比如一般拖线板额定电流为 10A,额定功率是 2200W,若同时插入 1500W 的电热水壶和 1000W 的电饭煲,就属于超负荷运行。超负荷用电轻则缩短电器寿命、破坏绝缘,埋下安全隐患,重则直接高温起火,务必合理安排电器使用,避免同时开启过多大功率电器。

四是及时更换老旧损坏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各类电器都有使用寿命,一般家用电器使用寿命在 8-10 年,超过使用年限后,线路和元器件易老化,火灾风险大幅增加,建议及时更换;日常使用中若发现线路绝缘破损老化,或电器出现过热、变色、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更换,切勿 “带病运行”。

五是重视锂电池安全。如今锂电池应用广泛,从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到手机、智能音箱等都有使用,其火灾防范需重点关注:购买时选择 3C 认证的合格产品;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等的大容量锂电池,切勿在楼道、安全出口和家中充电、放置,充电时要保证良好散热,使用匹配的专用充电器;避免在高温、潮湿环境中使用锂电池设备;若发现锂电池出现鼓包、破损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维修或更换。

六是谨慎使用电加热器具。冬季电暖器、电热毯等电加热器具使用频繁,需选用具备温控断电、倾倒断电等安全防护机制的 3C 认证合格产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规范使用,取暖器应与可燃物保持足够间距,尤其要远离酒精、气雾剂罐等易燃品;家中有宠物的,使用时需防范宠物活动引发的火灾风险。

七是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电气安全。严禁在楼道配电间、强弱电井内以及配电箱下方堆放杂物,不得在公共区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设备;发现公共区域存在电气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单位维修解决。

希望广大市民牢记以上电气安全常识,规范用电行为,主动排查家中电气隐患,共同筑牢家庭电气消防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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