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 邓武林

武汉市硚口区一小区业主借建设光伏发电设施之名,行违建之实。12月24日,武汉市硚口区长丰街综合执法中心依法拆除古田四路某小区楼顶的一处300平方米的违建钢构筑物。

违建的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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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的钢结构
拆除违建的部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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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建的部分设施

据该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介绍,此小区楼顶为公共区域,违建当事人在该楼顶私自搭建高度约2米的钢结构物,被热心群众投诉举报。在调查过程中,违建当事人辩称:准备在该楼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并且已经在区相关部门备案,该钢构物为光伏基座,不应属于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队员当即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规和政策宣讲,最终当事业主同意拆除整改。

据了解,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本应是积极响应国家鼓励发展清洁能源项目的好事,但却被个别人动了“歪心思”,以“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等名义在屋顶加装光伏支架时,私自加高、扩建建筑空间,将光伏基座变成“阳光房”或“额外楼层”,属于打着建光伏设施的幌子,行违法建设之实。

硚口城管温馨提示,个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虽不需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按照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当事人在共有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取得利益相关人同意。屋顶安装的光伏板从屋面平台起算其高度不应超过1.8米,覆盖范围不得超越建筑物主体结构轮廓线,且支撑物不得封闭。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