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群体持续扩大, 货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一般指导购员)、网约送餐员、房地产经纪人员、保安员 等非全日制、季节性、临时性的灵活就业群体(简称“八大群体”)大量涌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这些群体以农民工居多,且面临流动性大、组织性弱、维权困难等诸多问题。
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标志着这一群体的权益保障进入顶层设计快车道。
一、现实困境,车轮上的汗水与屏幕后的焦虑
这些劳动者面临着收入波动大、劳动关系模糊、社会保障不足三重困境。中国劳动学会调查显示,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波动系数高达0.43,远高于固定工作的0.12。
平台企业多以“信息中介”自居,通过“合作协议”规避劳动关系。这使得大量劳动者处于“既非雇员也非独立承包人”的灰色地带。
“平台通过算法调度、动态定价等方式管理劳动者,却往往以‘合作关系’‘民事关系’为由规避用工责任。” 这种模糊的劳动关系导致劳动者在职业伤害、劳动报酬争议中陷入维权困局。
二、从“强制休息”到“算法透明化”,从“索赔无门”到“千余万人参保”
2024年2月,人社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等文件,针对“超时工作”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
这些指引要求平台企业合理确定劳动者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和每日最长工作时间。当劳动者工作时间达到上限时,系统应推送休息提示,并停止推送订单一定时间。
针对算法不透明问题,文件要求平台企业在制定订单分配、报酬支付等规则时,需履行民主程序并公示,打破“算法黑箱”,使劳动者对薪酬计算有明确预期。
职业伤害保障是新业态劳动者最迫切的需求之一。自2022年7月在北京、上海等7省市启动试点以来,这一制度已覆盖1000多万人。
南京外卖骑手戚建忠在送餐途中摔倒骨折后,通过职业伤害保障获得了875元医药费报销和419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种由平台企业缴费、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的新型工伤保险,在试点基础上正稳步扩大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9月,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已扩大至17个省份,累计参保人数超过2200万人。
三、渐进式立法,发展型转型,从“位置服务”到“云端工作”
2025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进入快车道。“基本劳动标准和新就业形态”方面的立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针对立法路径,专家建议采取“渐进式立法”。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天玉用“水浅行小舟,水深走大船”比喻这种渐进式探索的必要性。
立法重点将突破传统思维,承认“第三类劳动形态”的存在,即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但需特殊保障的情形,为这一群体设计专门的权利义务体系。
当前新就业形态正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目前“位置服务”类岗位占比最高,为41.7%,这类劳动密集型岗位不仅收入波动大,且替代风险高。
政策引导劳动者由“基于位置”的劳动密集型向“基于云端”的知识密集型转型。重点扶持数字内容创作、人工智能训练、跨境电商运营等新兴领域,这些岗位的收入水平更高,技能溢价空间显著。
四、社保账户互通,破解“断保”难题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跨平台、跨地区流动导致的社保中断问题,政策层面正在构建社保账户互通机制。
推行“身份证唯一识别码”社保账户制度,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权益记录整合至统一账户,实现一人一户、终身不变。
同时,探索“弹性缴费”模式,允许劳动者根据收入波动调整缴费基数,设立“最低缴费保障线”与“补缴缓冲期”,切实提升参保便捷性与可持续性。
从2022年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初期的7省市、7家企业,到今天覆盖17个省份超过2200万人,政策的保护网正越织越密。
随着“基本劳动标准和新就业形态”立法进程加快,这8400万劳动者将告别“二等公民”身份,在算法与生计间找到平衡点。
政策制定者已经意识到,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障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双轮驱动。未来,随着新业态领域立法的完善,中国有望为全球数字时代劳动法治建设贡献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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