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榆林市第十二场政务服务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1月底,全市已有36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算工作,累计拨付医保基金3.08亿元;1855家村卫生室、429家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和56个二级医疗机构实现城乡居民门诊“两病”用药保障“一站式”结算,医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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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榆林全面扩大城乡居民门诊“两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全市城乡参保居民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需要在门诊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门诊“两病”保障待遇。城乡居民门诊“两病”不设起付标准,并对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予以倾斜,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70%,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为优化群众就医体验,榆林从医疗端、供应端、服务端协同发力,推动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商业保险公司结算流程再造。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周期由原来30天压缩至1个工作日,实现“日清日结”;对医药企业实行直接结算,回款周期由3—6个月缩短至当月到账;同步推进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理赔“一站式”结算,减少群众跑腿。

此外,榆林市率先在全省设立驻医疗机构医保服务专区,将门诊慢特病待遇申报、异地就医备案等26项高频业务下沉至医疗一线,构建“医疗+医保”一体化服务新模式。目前已在全市社区、企业及各级医疗机构设立16个医保服务专区,各专区日均办理业务80余笔。通过市县经办机构相互授权,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外伤申报等81项非基金支付业务的“同城通办”,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记者 闫景 张泰毓

编辑 拓智慧 校对 强小强 丁春晖 责编 李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