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修订并出台《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对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行系统性、精细化规范。《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并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精度和救助水平。
为保障残疾儿童应筛尽筛、应救尽救,《办法》明确,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立筛查诊断工作机制,实现部门信息共享,残联组织对残疾儿童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并主动开展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康复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省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为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肢残矫治、唇腭裂修复等手术救助,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其中,唇腭裂修复手术为新增救助项目;对多重残疾儿童,也不再局限于只提供一种残疾类别服务。
对需要长期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办法》明确,根据残疾类别、年龄段和康复评估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救助。如对0-6岁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主要提供集中康复训练,每人年补助训练费2万元。对7岁以上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评估仍需康复的,采用“机构+社区+家庭”相结合的康复训练,必要的可提供集中康复训练。“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每人年补助训练费0.5万元,集中康复训练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万元。对视力残疾儿童提供视力康复训练救助,每人年补助训练费0.6万元,救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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