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民政局日前联合印发《成都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批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与楼宇的命名、更名工作。小区名禁用“万国”“宇宙”“天下”“中央”“欧洲”等词语,一般不得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
在成都,不规范小区名称并不鲜见。作此规范,体现了维护住宅区和楼宇命名科学性、精准性的意识。
成都这一新规是对四川新规的落实。今年2月,四川省民政厅制发《四川省地名方案编制规范(试行)》提出,各地在对楼宇、住宅区命名时,不得使用帝王称谓、官衔、职位等词语,不得使用冠有“万国”“宇宙”“天下”“中央”“欧洲”等刻意夸大的词语,一般不得使用冠有“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词语。
多年间,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三令五申,禁止使用不规范地名。《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就明确规定: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其中包括居民区、楼群、街巷和桥梁等。2018年,民政部、公安部等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此外,多地也清理过不规范地名。例如,海南、广东等地曾向“大、洋、怪、重”地名说“不”。
应当看到,一些不规范小区名的形成,既有受“崇洋媚外”意识推导的因素,也有一味求大、求怪心理的作用。一些小区的命名,非常随意,简直是“拍脑袋”的结果。
起名一时“痛快”,更名却“头疼”很久。“大、洋、怪、重”地名的使用,除了带来不佳的社会观感、给群众造成困惑和不便,也增加了日后更名的难度和成本。对此问题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不能不发力遏制。
如果说某些不规范小区名是“历史遗留问题”的话,那么一些新的不规范小区名的出现,则带有任性而为的色彩。何以如此?核心原因是,有关部门的审核关没有把好,日常监管也不到位,导致“大、洋、怪、重”地名被开绿灯,平日里也被熟视无睹。
小区的命名、更名绝不能“跟着感觉走”,绝不能“没文化硬装有文化”。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地名管理条例》明确,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批准。这意味着小区的命名、更名“门槛”抬高了、要求提升了,相关命名和更名工作必须打破旧有的“框架”,纳入科学、严谨的程序内。有关部门必须更加严格地审核小区名,谨防不规范小区名“蒙混过关”。
当然,小区的命名、更名不只是开发商的事,也是业主和用户的事。小区名不仅要合理,还要有内涵。为此,通过征求群众的意见,多多发挥群众的智慧,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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