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6日讯 12月25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滨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政策吹风会,邀请滨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韩朝晖,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吕兴博,滨州市城乡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李彦平,共同介绍《滨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吕兴博介绍,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现制现售饮用水作为一种新兴的供水模式,供水设备广泛分布于居民小区等场所,日益成为众多市民选择的饮水方式。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水质状况、滤芯更换频率、监管措施等关键信息,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然而,鉴于现行法律法规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管尚存空白,一旦现制现售饮用水出现卫生问题,相关部门往往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标准规范而难以有效介入,仅凭督促整改难以实现行业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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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颁布《滨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是滨州市在推进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的重要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在《办法》的贯彻实施过程中,将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全面履职,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共同推动《办法》落地见效。

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将《办法》纳入普法工作重点,作为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增强行业自律性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及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全方位、立体化地解读《办法》内容,积极提高公众知晓率,为《办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执法培训,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强化对执法队伍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积极宣传《办法》,增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合规经营意识,自觉遵守行业规范。通过执法与普法的有机结合,形成“以执法促普法,以普法强执法”的良好循环,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卫生健康部门将履行好卫生监督职责,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实施严格监管,确保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乡水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发力,共同构建起一张严密、高效的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网络,形成监管合力,让市民安全、放心用水。

在此,呼吁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严格遵守《办法》,落实主体责任:严守水质标准,规范开展检测与材料更换;公示资质、检测结果等关键信息,主动接受监督;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卫生知识培训。筑牢饮水安全防线,共筑健康滨州。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