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一声,医生脸上五指山,候诊区瞬间安静,连叫号机都卡了壳。 就为多等了二十分钟,陪诊女子直接开抡。
五天拘留出来,她跟朋友吐槽: “不就一巴掌嘛,至于嘛。” 至于。
医护圈私下算过账: 那一巴掌把后面十四个复诊号全打停,抢救室护士长跑过来顶班,误掉的两个手术台重新排期,医院光调度成本就小几千。 更别说医生本人——当晚值完夜班回家,十个月大的娃一伸手要抱,他下意识侧过脸,怕孩子碰到还肿着的左腮。
有人喊“拘五天太轻”,其实口袋里的法律条文就那么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最轻档就是五到十天,没轻伤就升不上去。 想重罚?得先做伤情鉴定,耳膜穿孔或脑震荡才能刑事立案。 现实里,医生被扇后坚持先把病人看完,等保安赶到,脸上只剩红印,错过了最佳鉴定时间。
去年浙江也出过类似的事,男的嫌CT排队久,把护士推飞,最后赔了三万八,拘了七天,留下案底,孩子以后考公审不过,这才后悔得直抽自己。 可惜热度三天就散了,没几个人记得。
说回这次,医院第二天在门诊加装了“一键报警”小红钮,保安腰间多了“防暴叉”。 可硬件升级防不住情绪爆炸。 真正让医护心里发凉的,是女子打完人那股理直气壮——“我着急”。 急就能动手?谁不着急,后面那位拄拐的老爷子还喘着粗气呢。
有人提议把闹事者直接拉进“医闹黑名单”,全国联网,看病得先签文明承诺书。 听着解气,操作却难: 真急症的,你能不救?法律红线在那,再气也不能拒诊。
比较靠谱的是“即决民事”——现场报警、现场调解、现场赔。 深圳南山试点过,打人者当场掏五千到两万,钱直接进医院账户,当“医护抚慰金”。 数据挺好看,试点半年医闹降三成。 可惜多数地方没跟上,流程卡壳,公安、卫健、法院各管一段,真落地得跑断腿。
再说个冷知识: 医生被打后,PTSD比例比普通人高六倍。 表面看只是脸肿,夜里听见叫号声就惊醒,手抖得拿不稳听诊器。 很多医院心理科给职工开了“隐形门诊”,挂号系统里搜不到,得内部工号才进得去。 可就算免费,去的人还是不到一成——怕被同事看见,觉得“怂”。
所以,五天拘得合不合理? 法律层面,就那样; 道德层面,明显不够用。 真正能让下一次手臂停在半空的,不是多关她两天,而是让“打完就掏钱+留案底+全网社死”成为默认套餐。 只要代价够痛,脾气再爆的人,抡巴掌前也会犹豫半秒。
别老让医护靠“理解万岁”续命。 他们只想安安稳稳把病看完,然后回家抱娃。 这么朴素的愿望,不该靠铁栅栏和防暴叉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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