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m Smith is misinterpreted and his influence overstated
经济学最著名的著作,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革命性
插图:《经济学人》
在经济学史上,亚当·斯密的知名度仅次于卡尔·马克思。正如达尔文之于生物学、牛顿之于物理学,斯密的思想似乎如此基础,以至于人们常常无需注明出处。马克思激发了全球范围的社会主义革命;而斯密则启发了自由主义革命——包括1980年代英美转向自由市场经济的浪潮。阿根廷自由意志主义总统哈维尔·米莱是斯密的忠实信徒;据说玛格丽特·撒切尔曾把斯密最著名的著作放在她那同样著名的手提包里。
2026年,这部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的著作将迎来出版250周年。届时人们会庄重地点点头,提及这一纪念日,并声称自己读过此书。然而,这本书的声誉早已超越其实际内容——它所包含的真正原创思想,比许多人以为的要少;而其缺陷,又比当代推崇者愿意承认的要多。
柯科迪是苏格兰东海岸一座宁静小镇。除了一个名为“亚当·斯密巷”的小弄堂,这座小镇几乎已忘记斯密曾在此生活。当地的“亚当·斯密遗产中心”很少开放;而他撰写《国富论》的故居,也早已不复存在。
柯科迪对斯密的低调态度,恰如其人性格。斯密生性腼腆,尽管喜欢与朋友共饮波尔多红酒;他终身未婚;厌恶浮华——1746年因不满牛津大学教学质量而主动放弃奖学金。他还以心不在焉著称:一次陷入沉思,竟穿着睡袍走出了镇子;还有一次,他用面包和黄油泡了一杯“茶”,尝后宣称这是他喝过的最难喝的茶。
但他无疑才华横溢。三十出头便成为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不久后,他认定做一名独立学者能产生更大影响。1776年《国富论》出版后,读者渴望更多作品,但斯密始终觉得未能写出一部配得上它的续作。1790年临终前,他下令焚毁所有未发表的手稿。
大众普遍认为,斯密颂扬自利。维多利亚时代的艺术评论家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曾讥讽他是“半吊子、半傻的苏格兰人”,鼓吹读者“憎恨你的上帝,藐视他的律法,觊觎邻人的财物”。如今,许多人将斯密与1987年电影《华尔街》中的名言“贪婪是好的”(Greed is good)联系在一起。否则,该如何理解斯密第二著名的那句引文呢?
“我们指望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夫、酿酒师或面包师的仁慈,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
许多人还相信,斯密基于结果主义(consequentialism)持自由意志主义立场。简言之:政府退场后,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会带来接近社会最优的结果——即便人人自私自利。米莱、里根和撒切尔都曾信奉这一理念。依据斯密最著名的那段话:
“他只盘算自己的利益,但在这样做时,却像在许多其他场合一样,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去促成一个并非他本意的目标。”
然而,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为首的一批学者,多年来一直鼓励人们更仔细地阅读斯密的著作。一旦这么做,上述刻板印象便会消融。斯密的第一部重要著作《道德情操论》(1759年)开篇就明确反对“贪婪即善”的观点:
“无论人被认为多么自私,其天性中显然存在某些原则,使他关心他人的命运……即使他从中得不到任何东西,除了看到他人幸福所带来的愉悦。”
在这本书中,斯密提出了“公正的旁观者”(impartial spectator)概念,作为人类决策的模型。他强调,人并非仅凭自私冲动做决定,而是会征询他人意见——有时是亲友,有时则是内心的自己。“公正的旁观者”是一种内在对话,一个评判我们行为的第三方。
这一概念揭示了“屠夫与面包师”引文的真实含义:交易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每一方都以对方能接受的方式提出条件——面包师说:“你难道不想尝尝我的面包吗?”屠夫则说:“你难道不想尝尝我的羊肉吗?”斯密指出,要想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必须设身处地想象对方的需求。优秀的交易者“从不向他人诉说自己的需要,而只谈对方的利益”。相反,两个完全自私的行动者很难达成协议:
“没人见过一只狗会与另一只狗公平而审慎地交换一根骨头。也没人见过一只动物通过姿态或自然叫声向另一只表示:‘我愿意用这个换那个。’”
斯密对动物的判断或许是错的(毕竟柯科迪没有黑猩猩),但更重要的是,他的论点几乎与流行解读完全相反。并非自私催生了肉、啤酒和面包的市场;恰恰是这些市场促使人们同时考虑自己与他人的利益。斯密呼应了当时蒙田、孟德斯鸠等人提出的“温和商业”(doux commerce)理念——孟德斯鸠认为,市场使人文明化、举止柔和,从而让社会趋向和平。在资本主义下,人类不再如狗般争斗。
而大众对“看不见的手”的理解,更是严重偏离原意。斯密其实借用了莎士比亚《麦克白》中的短语——麦克白在谋杀班柯前,提到一只“血腥而无形的手”。在斯密全部著作中,“看不见的手”仅出现三次,且语境各不相同——从未用于指代价格机制。哈佛大学的艾玛·罗斯柴尔德(Emma Rothschild)写道:“斯密并不特别看重‘看不见的手’。”
可惜啊,斯密与《琼斯法案》
事实上,斯密常常支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他主张国家提供教育;支持对利率设定法律上限。今天,几乎所有自由市场经济学家都痛恨美国的《琼斯法案》(Jones Act)——该法要求美国港口间的航运必须使用本国建造、拥有并主要由本国船员操作的船只。然而,斯密却支持类似的英国《航海条例》(Navigation Acts)。
斯密承认市场的益处,但也看到其代价。以他著名的“制针工厂”为例:分工使工人生产的针数量远超独自作业。斯密认为,精于分工的国家将变得富裕。但他也担忧,一生只重复几个简单动作的劳工,会变得“愚蠢无知到人类所能达到的极限”。斯密是否认为代价大于收益?这一点难以确定。
《国富论》问世时,所有人都认同这是一部“极其重要的著作”。但它是否足以让斯密被称为“经济学之父”?或许言过其实,原因有三:斯密文风华丽却晦涩;他犯过严重错误;而且他常被归功于并非出自他手的思想。
先看这本书本身。书中充斥着冗长曲折的句子,远不如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自由选择》或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那样易读。即便在1770年代,人们也觉得难啃——当时一篇书评就指出,该书“有时显得过于啰嗦”。难怪连研究斯密的学者也承认,没人能一口气读完整本书。
他文笔很差,犯了很多严重的错误,而且很多想法并非出自他之手。
其次,斯密有时在经济学上犯错——不仅限于支持《航海条例》。在《国富论》中,他主张“劳动价值论”(即商品价格由投入的劳动量决定,而非其效用)。这一理论误导经济学家数十年。没有斯密,或许就没有马克思。
第三,斯密提出的经济学核心思想,其实比人们想象的要少。他并未发明GDP(荣誉可能属于1660年代的威廉·配第);他也不是第一个提倡自由贸易的人——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魁奈(François Quesnay)更早提出;他甚至不是第一个认识到分工好处的人——柏拉图比他早了两千年。
有人辩称,《国富论》的革命性不在于个别观点,而在于方法论。斯密常以他最爱的波尔多红酒为例,将“经济”视为一个具有规律性的系统。他虽未使用“均衡”一词,却显然理解供需互动。政府干预会扭曲这一过程。这些见解固然有趣,但在18世纪晚期的欧洲已属常见。
最后,他的学术诚信如何?斯密时代对剽窃的界定模糊,人们常含糊引用,或默认读者知道某观点的真正来源。有趣的是,斯密本人对自己的洞见极为珍视——1767年,他曾公开指责另一位苏格兰哲学家亚当·弗格森(Adam Ferguson)剽窃其思想。
这就颇具讽刺意味了:《国富论》中其实包含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的萨利姆·拉希德(Salim Rashid)委婉称之为“未注明的借用”。例如,斯密未提及弗格森对分工下工人异化的分析;再如制针工厂的例子——斯密是否亲眼见过?也许他旅行广泛,确有可能。但有间接证据(包括制针工艺细节)表明,他很可能“借用”了法国《百科全书》中的描述。谈及剽窃指控,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耸耸肩说:“这个问题恐怕永远无法确证。”
因此,2026年不妨为《国富论》举杯致意——但不必动用你酒窖里最好的那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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