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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砂石骨料网)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青海省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福建省泉州市非法采石、内蒙古赤峰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采矿案、湖南益阳违规采砂等多起砂石矿山领域案例入选,相关案件累计生态环境损害超34亿元,已达成赔付金额超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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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

2020年8月4日,媒体曝光青海一公司在地处祁连山南麓腹地的木里矿区非法采煤,形成11个巨型矿坑和19座渣山,5527.6公顷高山草甸遭严重损毁,水源涵养功能衰退,生态环境损害显著。

案件办理中,当地政府创新高寒高海拔区域损害评估技术,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锁定损害事实,通过“一企一策”磋商模式促成7家企业签订24.75亿元赔偿协议(截至2025年10月底已到位17.59亿元),其余企业通过诉讼追责。政府先行垫资实施一体化修复,累计动用土石方近5900万立方米,修复湿地9784.2亩,种草复绿3.6万余亩,让曾经的生态“疮疤”实现与周边地貌自然衔接。

2、福建省泉州市某采石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23年1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指出,福建省泉州市某采石场存在未按修复方案要求施工,只见开采不见修复和违规以协议方式处置矿产资源等问题。经调查,泉州市某采石场从2021年开始以矿山修复、土地平整之名违规开山采矿面积达220.39亩,矿山立面高差达80-90米,矿区内遍地积尘,环境污染严重,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评估,该采石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所需费用约3682万元。

根据修复方案,将生态环境受损区域划分成土地复垦区、综合治理区和边坡防护区三个片区,因地制宜、分区分类采取土地复垦治理、复绿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地质灾害防护等措施。2024年7月,该矿山生态修复完成并通过验收,累计复绿土地2.7万平方米、绿植覆盖率超90%。2024年8月,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通过修复效果评估。

3、内蒙古赤峰市某矿业公司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内蒙古赤峰克什克腾旗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典型案例,反映某矿业公司采矿区全部在内蒙古某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经核实,针对环保督察发现的矿山生态修复滞后的问题,该公司已于2022年按照治理方案完成了矿山破坏区域的治理修复与植被恢复工作;针对2018年矿井疏干水污染因子超标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问题,该公司已于2021年升级改造了疏干水处理系统,于2022年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此后未再出现超标现象。

经鉴定评估,该企业占用区域从破坏开始至生态环境恢复到基线水平的期间功能损害约为 874.78万元;疏干水超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约为5.36万元。

4、湖南省益阳市某砂石公司违规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根据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湖南某砂石公司2020年2月至2023年4月期间,在益阳市沅江巴南湖采区存在越界、超量、超时开采等问题,破坏了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生态环境资源。

2023年9月,益阳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在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联合益阳市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等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经量化评估,案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共计3863.58万元,其中洲滩、岸带生境修复费用2444.74万元,河床结构与水源涵养功能损害费用1338.28万元,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77.05万元,陆生生物多样性损害费用3.51万元。

办案中采用“原地修复+分期替代+货币赔偿”组合模式,企业已缴纳赔偿金1341.79万元,实施岸坡修复、增殖放流等六大工程,目前已完成2期鱼类增殖放流,通过第三方跟踪评价和公众参与监督,确保修复效果经得起检验。

来源:生态环境部(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