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972年,军队为基层干部普遍上调了一级行政级别,工资上涨了8至10元。这一次难得的普调,可以说为许多基层干部解决了实际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部队干部的生活条件。

军队自1965年实行行政级别制后,部队干部的工资总体来说还是比较高的,像基层的排级干部能够套改到行政22级,连级干部能够套改到行政21级,营级干部能够套改到行政20级。1972年又为基层干部普调了一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干部工资长期较低的问题。

但是,根据我入伍后的观察,六十年代末期七十年代初期提拔都基层干部,家庭生活普遍比较困难。主要原因是他们工资收入较低,一般都在行政22到23级左右,工资在52到60元左右。如果没有成家自己一个人还比较宽裕,一旦结婚生孩子后,生活水平直线下降。

生活比较困难的一般集中在农村入伍的干部家庭,他们的家属很多都是来自农村,没有工作,不能随军。随着家里的孩子越生越多(那个年代国家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生三到四个孩子的比较多),一个人挣工资,要养活一家四五个人,人均生活费也就是10元左右。即使提拔到营级干部,每个月工资也就80元左右,孩子多的,生活仍然比较拮据。

如果干部家属能够随军,在部队当地或部队内部找一个临时工作,还能够弥补家用。如果不能随军,每年两头跑,花销开支更大,日子过得更艰难。所有一些连级干部家属,按照政策不能随军,也会悄悄地来到部队长期居住,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两地奔波的开支。

连队的干部一般都和其他干部战士一起吃连队食堂,每个月交伙食费(一类灶每月14元左右)。但有的连队干部由于家属长期来队,就不在连队食堂吃饭,而是在家里自己开伙,这样就能节省一些伙食费用。连队杀猪,能够拿一些便宜的肉,也能节约一些伙食费。

到了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部队基层干部的生活条件有所改善。一是军队工资开始改革,二是国家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出台了。基层干部都是一家三口,加上一些农村干部能够在家乡找到有工作的家属,两个人的收入养一个孩子,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