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

烟花爆竹迎来销售旺季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私利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近期

德州公安重拳出击、全面发力

严厉查处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坚决筑牢冬季安全屏障

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市民喜庆过年

值好安全勤,站好平安岗

案件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0月11日,杨某在本人及所驾驶车辆均未取得危险物质运输资质的情况下,驾驶厢式货车非法运输240箱烟花爆竹前往外省,期间途经乐陵市鲁冀检查站时被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乐陵市公安局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件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1月29日,张某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将181箱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庆云县其经营的门市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庆云县公安局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件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2月12日,张某某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将291箱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庆云县常家镇某村门市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庆云县公安局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件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12月20日下午,天衢新区分局赵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两名男子形迹可疑,随即上前对其进行核查,当场从二人驾乘的车辆内查获烟花爆竹30余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天衢新区分局给予胡某、陈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烟花爆竹易燃易爆

若管理、存储不当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

均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许可

未经审批许可的行为

不仅存在风险隐患

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居民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要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

发现违法线索的

请及时向当地

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举报

山东省群众举报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平安建设 人人参与

平安守护 共建共享

若您遇到相关情况需要帮助

或有线索想要提供

欢迎随时拨打以下专线

与我们联系

报警和紧急求助电话:110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反诈预警劝阻专线:96110

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2292546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德州公安

永远守护在您身边

来源:德州公安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