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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开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通过缜密侦查、快速出击,及时为一名受害群众全额追回被骗资金13.15万元,以实际行动守护了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谢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挽回全部损失,真是百姓的贴心人!”近日,辖区居民李女士将一面印有“雷霆出击追赃款 破案神速惩诈骗”的锦旗送至开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对民警快速破案、全力挽损的高效工作作风和过硬业务能力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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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4日,李女士通过微信与刘某订购了30吨化肥,并于同日将总价款为15.65万元(含运费和包装费)打入山东某公司的对公账户。等待多日,对方却迟迟不发货,在李女士多次催其发货后,刘某仅给李女士发过一次价值2.5万元的化肥,后就总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直到2025年12月1日李女士报案时,刘某既没有继续给付货物也未退还货款。

经查,刘某是山东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公司并不具备生产化肥的能力,李女士所支付的15.65万元化肥款,被其拿出一部分钱款用于支付给另一公司订购化肥的定金,其余钱款均被其用于个人消费使用,其既无力支付另一公司剩余化肥款,又无力给付李某某化肥或退还货款。2025年12月10日,办案民警赴山东依法对刘某进行传唤,在法律的震慑和警方的压力下,刘某最终退还所欠李女士的化肥款13.15万元。

全额挽损,是对“人民公安为人民”庄严承诺的生动诠释,开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将继续保持对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的忠诚与担当。

来源 │平安开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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