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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路段,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汽车与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发生时,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一名老年男性)正在实施左转操作,碰撞导致电动三轮车侧翻,驾驶人腿部被压受困。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经事故部门责任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小型汽车驾驶人‌因未充分履行观察义务,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来源:邯郸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