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日报》消息,12月26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因工作变动,郑青请求辞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郑青的辞职请求,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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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郑青,女,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云南昭通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全日制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她曾任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黄石市检察院检察长,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等职,于2021年1月任辽宁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院长。
目前,原任陕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的葛迪已跨省履新辽宁省高级法院代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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