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唐山路南、路北、高新区、开平
正在开展汽车购车补贴活动
最高补贴6000元
活动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24时
有计划在年底买车的朋友抓紧啦
路南区
一、政策期限
1.购车补贴政策执行期限:2025年12月18日9:00至2025年12月31日24:00。
2.补贴资金管理原则: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按资料报送顺序审核发放,资金发放完毕后将及时发布公告,后续购车者不再享受补贴。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政策期限内,对购置一手乘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不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
(二)补贴车辆
符合《唐山市路南区2025年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和燃油汽车,具体包括:
新能源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符合相关产品技术要求,且属于《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燃油汽车: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且属于《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燃油汽车。
(三)补贴标准
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不含手续费、附赠配件费等附加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购置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一手乘用汽车,补贴1000元;
购置10万元-20万元(含10万元,不含20万元)一手乘用汽车,补贴3000元;
购置20万元及以上一手乘用汽车,补贴6000元。
(四)政策叠加
本次购车补贴可与国家、省、市及汽车厂商推出的各类汽车消费补贴、车辆购置减免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三、补贴申请条件
个人消费者享受购车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政策期限内,在符合认定的相关汽车经销企业(见附件)签订购车合同并购置一手乘用汽车;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政策执行期限内开具;
新购车辆须在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完成机动车登记,且登记在购车人本人名下;
购车人、补贴实际享受人、车辆登记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汽车经销企业代为报送的补贴申请资料完整、真实、有效。
四、补贴申请及发放流程
本次补贴采取“企业报送、银行审核、资金直达”的方式兑现,具体流程如下:
(一)资料报送
政策期限内,相关汽车经销企业在协助购车人完成车辆登记手续后,每日集中整理符合补贴条件的购车人资料,向合作银行统一报送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购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免税车辆提供免税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
汽车经销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购车人确认的补贴申领委托书。
汽车经销企业需在2026年1月15日之前完成资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银行审核
合作银行收到资料后,将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购车人及车辆信息与政策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纳入发放计划;
审核未通过的,需及时将未通过原因及需补充的资料清单书面告知汽车经销企业,可补充提交材料一次,补贴发放顺序以新提交材料时间计算。
(三)资金发放
合作银行审核通过后,将于2026年1月31日之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购车人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并留存相关支付凭证备查。
咨询电话:0315-2205130、0315-6726856
路北区
一、政策期限
1.购车补贴政策执行期限:2025年12月18日9:00至2025年12月31日24:00。
2.补贴资金管理原则: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按资料报送顺序审核发放,资金发放完毕后将及时发布公告,后续购车者不再享受补贴。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政策期限内,在我区认定的相关汽车经销企业购置一手乘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不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
(二)补贴车辆
符合《唐山市路北区2025年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和燃油汽车,具体包括:
新能源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符合相关产品技术要求,且属于《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燃油汽车: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且属于《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燃油汽车。
(三)补贴标准
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不含手续费、附赠配件费等附加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购置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一手乘用汽车,补贴1000元;
购置10万元-20万元(含10万元,不含20万元)一手乘用汽车,补贴3000元;
购置20万元及以上一手乘用汽车,补贴6000元。
(四)政策叠加
本次购车补贴可与国家、省、市及汽车厂商推出的各类汽车消费补贴、车辆购置减免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三、补贴申请条件
个人消费者享受购车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政策期限内,在我区认定的相关汽车经销企业签订购车合同并购置一手乘用汽车;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政策执行期限内开具;
新购车辆须在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完成机动车登记,且登记在购车人本人名下;
购车人、补贴实际享受人、车辆登记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汽车经销企业代为报送的补贴申请资料完整、真实、有效。
四、补贴申请及发放流程
本次补贴采取“企业报送、银行审核、资金直达”的方式兑现,具体流程如下:
(一)资料报送
政策期限内,相关汽车经销企业在协助购车人完成车辆登记手续后,每日集中整理符合补贴条件的购车人资料,向农行路南支行统一报送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购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免税车辆提供免税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
汽车经销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购车人确认的补贴申领委托书。
汽车经销企业需在2026年1月15日之前完成资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银行审核
农行路南支行收到资料后,将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购车人及车辆信息与政策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纳入发放计划;
审核未通过的,需及时将未通过原因及需补充的资料清单书面告知汽车经销企业,可补充提交材料一次,补贴发放顺序以新提交材料时间计算。
(三)资金发放
农行路南支行审核通过后,将于2026年1月31日之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购车人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并留存相关支付凭证备查。
区商促局联系电话:0315-3724754
农行路南支行联系电话:0315-6726856
一、政策期限
1.购车补贴政策执行期限:2025年12月18日9:00至2025年12月31日24:00。
2.补贴资金管理原则: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按资料报送顺序审核发放,资金发放完毕后将及时发布公告,后续购车者不再享受补贴。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政策期限内,在我区认定的相关汽车经销企业购置一手乘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不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
(二)补贴车辆
符合《唐山高新区2025年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和燃油汽车,具体包括:
新能源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符合相关产品技术要求,且属于《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燃油汽车: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且属于《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燃油汽车。
(三)补贴标准
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不含手续费、附赠配件费等附加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购置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一手乘用汽车,补贴1000元;
购置10万元-20万元(含10万元,不含20万元)一手乘用汽车,补贴3000元;
购置20万元及以上一手乘用汽车,补贴6000元。
(四)政策叠加
本次购车补贴可与国家、省、市及汽车厂商推出的各类汽车消费补贴、车辆购置减免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三、补贴申请条件
个人消费者享受购车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政策期限内,在我区认定的相关汽车经销企业签订购车合同并购置一手乘用汽车;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政策执行期限内开具;
新购车辆须在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完成机动车登记,且登记在购车人本人名下;
购车人、补贴实际享受人、车辆登记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汽车经销企业代为报送的补贴申请资料完整、真实、有效。
四、补贴申请及发放流程
本次补贴采取"企业报送、银行审核、资金直达"的方式兑现,具体流程如下:
(一)资料报送
政策期限内,相关汽车经销企业在协助购车人完成车辆登记手续后,每日集中整理符合补贴条件的购车人资料,向农行路南支行统一报送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购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免税车辆提供免税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
汽车经销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购车人确认的补贴申领委托书。
汽车经销企业需在2026年1月15日之前完成资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银行审核
农行路南支行收到资料后,将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购车人及车辆信息与政策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纳入发放计划;
审核未通过的,需及时将未通过原因及需补充的资料清单书面告知汽车经销企业,可补充提交材料一次,补贴发放顺序以新提交材料时间计算。
(三)资金发放
农行路南支行审核通过后,将于2026年1月31日之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购车人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并留存相关支付凭证备查。
区商务局联系电话:0315-5776077
农行路南支行联系电话:0315-6726856
开平区
一、政策期限
1.购车补贴政策执行期限:2025年12月18日9:00至2025年12月31日24:00。
2.补贴资金管理原则: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按资料报送顺序审核发放,资金发放完毕后将及时发布公告,后续购车者不再享受补贴。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政策期限内,在我区认定的相关汽车经销企业购置一手乘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不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
(二)补贴车辆
符合《唐山市开平区2025年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和燃油汽车,具体包括:
新能源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符合相关产品技术要求,且属于《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燃油汽车: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且属于《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燃油汽车。
(三)补贴标准
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不含手续费、附赠配件费等附加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购置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一手乘用汽车,补贴1000元;
购置10万元-20万元(含10万元,不含20万元)一手乘用汽车,补贴3000元;
购置20万元及以上一手乘用汽车,补贴6000元。
(四)政策叠加
本次购车补贴可与国家、省、市及汽车厂商推出的各类汽车消费补贴、车辆购置减免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三、补贴申请条件
个人消费者享受购车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政策期限内,在我区认定的相关汽车经销企业签订购车合同并购置一手乘用汽车;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政策执行期限内开具;
新购车辆须在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完成机动车登记,且登记在购车人本人名下;
购车人、补贴实际享受人、车辆登记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汽车经销企业代为报送的补贴申请资料完整、真实、有效。
四、补贴申请及发放流程
本次补贴采取"企业报送、银行审核、资金直达"的方式兑现,具体流程如下:
(一)资料报送
政策期限内,相关汽车经销企业在协助购车人完成车辆登记手续后,每日集中整理符合补贴条件的购车人资料,向农行开平支行统一报送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购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免税车辆提供免税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
汽车经销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购车人确认的补贴申领委托书。
汽车经销企业需在2026年1月15日之前完成资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银行审核
农行开平支行收到资料后,将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购车人及车辆信息与政策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纳入发放计划;
审核未通过的,需及时将未通过原因及需补充的资料清单书面告知汽车经销企业,可补充提交材料一次,补贴发放顺序以新提交材料时间计算。
(三)资金发放
农行开平支行审核通过后,将于2026年1月31日之前,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购车人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并留存相关支付凭证备查。
区商促局联系电话:0315-3387708
农行开平支行联系电话:0315-6725910
来源:路南发布、路北之声、唐山高新区、唐山开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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