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全面调查、科学论证,划定辉县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辉县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8558.18公顷,涉及西平罗乡、张村乡、高庄乡、黄水乡、拍石头乡、南村镇、沙窑乡、薄壁镇、南寨镇、上八里镇10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辉县市水利局查询。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辉县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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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辉县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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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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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辉县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