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消息,12月26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因工作变动,郑青请求辞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接受郑青的辞职请求,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任命葛迪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葛迪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公开信息显示,郑青,女,汉族,1966年12月生,云南昭通人,大学,法学博士,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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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青(资料图)
郑青曾任职湖北,历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正厅长级)等职,2021年1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后当选院长,至此番调整。
公开信息显示,葛迪,男,汉族,1971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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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迪(资料图)
葛迪长期任职陕西,历任陕西省高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员,陕西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厅长、审判员,安康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等职,2019年5月任陕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至此番跨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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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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