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徐昕教授的《无罪辩护:为自由和正义呐喊》,写的真好,一桩桩,一件件,细数着公平与正义。
天津大妈赵春华气枪案,案件其实并不复杂,但救援过程艰难,有程序的繁杂,也有人为的设坎。
2017年,天津大妈赵春华气枪案一审败诉,赵春华因被判三年。
一入牢门深似海,这是一个家庭的破碎,也是一位母亲的劫难。
这封信中看到的一位普通母亲的隐忍与救赎。
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找到徐昕教授,请求为母亲辩护。
徐昕,中国法律界著名的刑辩律师。
主要标签:
1.“死磕派”律师代表之一,极度执着、注重程序正义、敢于挑战公权力。
2.众多轰动案件代理律师。
擅长冤案平反,代理敏感案件,天津大妈赵春华摆射击摊获刑案(引发社会对枪支认定标准的讨论)、福建刘大蔚走私武器案。
3.学术与实务结合。
4.善于利用媒体和舆论,敢于为弱者发声,捍卫程序正义,推动法治进步。
代理律师可以同时有两位,为了追求案件的最佳效果,徐昕邀请斯伟江律师加入。
斯伟江,男,汉族,1970年出生于浙江诸暨,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庄案“漏案”辩护律师、南方人物周刊2011魅力50人候选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同济大学客座讲授,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法律版块嘉宾、上海电视台《撞击》、《夜线约见》嘉宾。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1992年起执业,成为一名高级律师。曾游学美国,思想囿于旧儒家和自由主义之中,律师执业位于商业和法律援助之间。
斯伟江,是公认的律师界的才子,一流的刑辩律师。
斯伟江笔下的辩护词,至今读来仍觉字字千钧,充满悲悯与力量:
因枪支认定标准过低,她和万千无辜的枪案嫌犯一样,已受法律故障的误伤,在看守所里度日如年,以泪洗面,身欲自由而不能得,心怀怨诽而不敢怒。国之命,在人心。人心相通,物伤其类。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谁无母亲,谁无姐妹,如果说有,赵春华就是;法之贵,在良善,在公正。故意犯罪,必明知故犯,过失犯罪,常需损害后果。无知无觉,陷人于罪,绝非良法,如果说有“病法”,枪支标准太低便是。惩恶扬善,拯救无辜,岂不是法律人最该做的事情。智者顺时而谋,愚者逆理而动。顺势而行,此其时也。救人如救火,纠错如救命,恳请法院公正裁判,不要让她一伤再伤。
春节将近,万家团圆,愿法官将心比心,尽快作出无罪判决,让赵春华回家过年。另外,本案暴露出的问题,今天呈现在民众面前,社会也有所了解。如此,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希望此案能促进我国枪支管理法制之完善,杜绝无辜的人因此入刑。古人说,徒法不足以自行,法不外乎人情。唯有良知之人,能予法入人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做错了,总要有人出来说,我来担当。国人重史,历史都是后人所写。有良知才有良制,有良制才有良治,有纠错才有担当,有担当才有未来。
关于律师费,王艳玲主动提出4万元,“如果不行,我再和舅舅们商量”。
徐昕接案,不为钱财,不为名利,接此案的主要目的是为公益,推动枪支认定标准回归科学、合理。
徐昕照顾其家庭困难,决定提供彻底的法律援助,家属只承担差旅费。
徐昕只有一个要求:“此案涉及枪支认定标准,希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未来解决后,不要光顾自己,还要帮助别人,共同呼吁提高枪支认定标准。”
”不要光顾自己,还要帮助别人”,这份超越个案的公义之心,令人动容。
这是良心与博爱,徐昕先生大义。
二审伊始,徐昕便碰到几个问题:
一、一审律师不仅拒绝提供案卷,连辩护词都不给。
二、见不到赵春华,天津市河北区看守所会见预约要10多天。
三、与法官沟通困难。
徐昕采取真诚沟通的诉讼策略,不与法院形成对抗。
一边找到体制内的朋友,贾检,帮忙居中协调,一边持续发声,建议公众“更多关注制度问题,而非对天津法官的批评”,为案件的柔性解决创造了空间。
我本以为法律是公正的,是自由的,毕竟有特定的法规法条、有司法实践与施法解释。
没想到居然跟建筑工地差不多,律师、法官也会意气用事。
《非你莫属》有一期节目,梅向荣律师问一个刚通过司法考试的应聘者:“见了被告的面,如何替你的当事人追欠款?”,应试者把右手举得老高,“诶,大哥,大哥,最近怎么样?”
在贾检的撮合下,在徐昕、斯伟江等辩方毫无保留地展示了柔性解决案件的真诚下,加之在公众舆论的催动下,二审改判赵春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赵春华被当庭释放。
判三缓三,虽然没有达到无罪辩护,但家属表示满意了。
一家团圆,就比什么都强。
世事复杂,有时能争取到打折的正义,也不容易。
很感谢徐昕、斯伟江等有良心的律师,不仅为具体的人辩护,更用个案,坚韧地叩问制度的边界,试图将法律的刻度,向人性与常识回调一寸。
总有一批律师,一直在路上,为中国法律越来越好,越来越善,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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