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登律师是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4年执业,具备深厚实务积淀。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领域,承办案件超300件,其中合同纠纷200余件、债权债务案件100件。曾成功为当事人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挽回60万损失。

潘登律师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4年开始在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6321,服务地区为杭州,律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新天地商务中心四幢西楼601室。他是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理念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合同领域,已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30%),同时在买卖合同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债权债务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债权债务相关案件达100件,主要集中在借贷纠纷(占比约70%),并熟悉企业破产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下面来看潘登律师主办的一起案例。案例背景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方为肖XX等五人(系原杭州XX经营部经营者李XX的继承人),被告为深圳市XX公司,争议焦点围绕XX银行大楼装修工程的石材供货合同展开。2010年6月9日,原杭州XX经营部与被告深圳市XX公司签订石材供货合同,约定原告提供石材用于XX银行大楼装修工程。原告按约提供了价值XXX.6元的石材,经2011年2月9日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尚有774572.6元货款未结清。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被告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并提出多项抗辩,质疑原告主体资格、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否认结算清单真实性(认为公章伪造、时间倒签等),并申请对公章真伪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在律师作用方面,潘登律师进行了多方面的工作。他收集整理了石材供货合同、结算清单、相关判决书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解决了因原经营者李XX死亡带来的主体资格问题。针对被告对结算清单真实性的质疑,律师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积极应对被告提出的公章鉴定申请,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进行专业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有利认定。在三次庭审中,律师围绕合同效力、结算清单真实性、工程量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运用优势证据原则维护当事人权益。
案件结果是,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20XX)杭XX初字第15XX号民事判决。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应支付货款546073.60元(较原告主张的774572.60元有所减少,但远低于被告主张的已付清状态),支持原告违约金请求144163元,并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部分驳回肖XX的个人诉讼请求及原告其他部分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由双方分担,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合计690236.60元。在这起案件中,潘登律师展现出专业法律分析能力,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针对复杂的工程量计算和价格认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法院裁判提供重要参考;运用证据运用技巧,面对被告对关键证据结算清单的多重质疑,成功说服法院采信结算清单的价格约定,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价格认定基础;制定了“坚持核心证据、灵活应对鉴定、合理调整诉求”的诉讼策略,在复杂的技术鉴定与法律认定之间找到平衡点;通过专业辩护成功推翻了被告“已付清货款”的主张,为当事人挽回了60余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实现了当事人核心利益的最大化保护;有效处理了因原经营者死亡带来的主体资格变更问题,确保了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实体权利的实现奠定了程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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