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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9日,河南省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40.5万元。

事发后,河南省成立“1·19”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应急管理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专家参与火灾事故调查。

2025年12月17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公布该起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事发当晚,有学生出门上厕所,一名8岁小学生被扰醒后,在床上抠指头、捡笔芯、玩玩具。22时45分许,该学生发现自己被子上有根线头,就摸出枕头下的打火机去烧那根线头,引燃了相邻床铺上的袋子和里面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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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才学校13死4伤火灾案”2025年12月19日在河南方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班主任兼宿管老师贾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引发网络讨论。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12月17日《河南省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1·19”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事故发生原因是:

1.宿舍人员密集,疏散逃生条件差

事发当晚,305房间住宿34人,远超“宿舍每室居住学生宜为 4—8人,不应超过10人”的标准要求”。床铺密集设置,上铺学生须爬梯下床,下铺学生须从床尾爬出,学生上下床不便。起火房间有2个疏散门,东侧房门被床铺堵,中间床铺起火,部分学生只能穿过着火区域从西侧房门逃生

2.学生深睡和有毒烟气降低逃生能力

22 时45 分起火时,学生已入睡近2个小时,大都进入深睡状态,难以唤醒。被褥等可燃物燃烧分解产生的大量CO、NOx、HCN等毒性气体,迅速充斥整个房间。学生在深睡中吸入高温有毒烟气,丧失逃生能力。

3.学校对初期火灾处置不力

英才学校制定的《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未结合学校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教职工和学生人数等实际情况明确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不符合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2023年该学校未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305房间宿管员贾霞未及时有效疏散学生,未第一时间报警;学校夜间应急值守力量不足,相关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未及时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305房间被困学生。火灾发生约15分钟后,才有老师拨打119电话报警,此时305 房间火势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

4.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火灾发生时,起火建筑屋顶水箱和室内消火栓无水,部分水带、水枪缺失,无法发挥初期火灾扑救作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没电,不能及时报警,延误了最佳逃生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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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认定:305房间宿管员贾霞未及时有效疏散学生,未第一时间报警。

对贾某的责任,判决书指出:

其明知305宿舍存在住宿人数严重超标、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没电、缺少喷淋设备等安全隐患,还使用床铺封堵宿舍东侧安全出口,未对学生携带打火机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进行检查,且在火灾发生时,未第一时间报警灭火,未第一时间有效组织本宿舍学生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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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房间宿管员贾霞明知305宿舍存在住宿人数严重超标。

这个也不知道贾霞有无权利解决,有无向校长反映过?这个责任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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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房间宿管员贾霞明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没电、缺少喷淋设备等安全隐患。

这个也不知道贾霞有无权利解决,有无向校长反映过?这个责任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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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房间宿管员使用床铺封堵宿舍东侧安全出口。

这和火灾发生有无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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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房间宿管员未对学生携带打火机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进行检查。

这和火灾发生有无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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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房间宿管员在火灾发生时,未第一时间报警灭火,未第一时间有效组织本宿舍学生疏散。

按事故调查报告:

韩青坡听到贾霞和学生呼喊后,到305房间门口看见着火便返回311房间组织学生疏散。其余10名宿管员听到呼喊后组织自己管理的宿舍学生逃生,7名教职工也参与了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当晚,三层共疏散了156名学生,二层共疏散了135名学生。

22时52分许,贾霞通过微信语音电话向校长徐向阳报告火情。徐向阳从教学楼赶到现场后,用灭火器、水盆、水管灭火并打电话向李宇告知火情。李宇从校外赶到现场,试图进入305房间施救,因火势较大、烟气较重随即退出。韩青坡、贾霞等老师将部分学生疏散至安全处后,返回现场参与灭火,期间,23时0分19秒,308房间宿管员拨打119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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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指出,被告人李某系砚山铺英才学校的投资人、建设人、实际控制人,负责该校的全面管理,是该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被告人徐某阳系李宇聘用的砚山铺英才学校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是该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被告人贾某系砚山铺英才学校聘用的老师及305宿舍宿管员,是305宿舍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次火灾事故造成13名小学生死亡、1名重伤、3名轻微伤,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对三被告人依法应从严惩处。

李某、贾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但李某作为学校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管理人,对本案火灾事故应负最主要责任,对其依法不予从轻处罚,贾某对火灾事故应负的责任相对轻于李某、徐某阳,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对李某、徐某阳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贾某的辩护人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以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年、徐某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贾某有期徒刑六年;同时,禁止三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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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知道为何为贾老师叫屈了吧?

2025年12月28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