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识局智库研究组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规”,全文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阅),并宣布将于2026年元旦起正式施行。
这份看似专业枯燥的部门规章,因其明确的“13方面98种”追责情形而引发广泛关注。
然而,其真正分量远不止于追责情形的增加。
它更像一套精心设计的“精密算法”,旨在为国家经济巨轮的核心引擎——中央企业——重新校准航向,其背后折射出中国宏观经济治理思路的深刻转型。
01
表面上看,新规是悬在央企管理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追责范围更广、标准更细、处罚更严。
但深入剖析,其核心逻辑是一次监管哲学的迭代:它不是在简单地“收紧缰绳”,而是在“管资本”的框架下,为“放权”与“问责”寻找一个更精确的平衡点。
过去,“管资产”模式下,监管者容易陷入事无巨细的审批,企业则倾向于“少干少错”的保守策略。
而“管资本”改革赋予企业更大自主权,但如何防止“一放就乱”成为新挑战。
新规的独到之处在于,它通过“负面清单”式管理和机制化的容错条款,构建了一套清晰的规则体系。
98种情形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相当于告知企业,在红线之外拥有广阔的探索空间。
新规还将“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具体化,明确保护那些为改革发展、科技创新而大胆探索却未达预期的行为。
这套组合拳的终极目标,是激励“企业家精神”而非“官员心态”,引导央企从“不敢干”转向“敢于正确地干”。
02
新增的26种情形并非随意罗列,而是与国家战略意图紧密咬合的齿轮。细品可见其强烈的政策导向性:
一是剑指“创新造假”,护航科技自立自强。
新规首次单列“科技创新”追责情形,直击“伪创新”、“研发投入虚报”、“骗补骗扶”等沉疴痼疾。
这传递出明确信号:国家投入的科创资源必须用于刀刃,攻克“卡脖子”技术是严肃的政治和经济任务,容不得半点形式主义和资源浪费。问责的利剑正指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二是严控“盲目扩张”,聚焦主业与核心竞争力。
在“集团管控”中强调整治“无关多元”、“多层架构”,意在纠正部分企业偏离主业、盲目扩张的倾向。
监管层希望资源聚焦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锻造真正的核心竞争力,而非沉迷于规模的虚胖和资本的狂欢。
三是强化“风险隔离”,统筹发展与安全。
对“风险管理”和“境外经营投资”的空前重视,体现了在复杂国际环境下,中央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深谋远虑。企业不能再以“开拓市场”为名行“野蛮生长”之实,必须建立强大的风险“防火墙”,将安全发展落到实处。
03
新规改变的不仅是追责范围,更是追责的“语法”,从“秋后算账”转向“全程嵌入式监督”。
首先,从“结果论”转向“行为论”。
只要发生清单中的违规行为(如违规决策、挂靠经营),即使尚未造成资产损失,也可能因潜在的“不良后果”被追责。
这极大地增强了制度的预防和震慑功能。
其次,“体系化问责”破局“集体不负责任”。
新规明确“上级责任”和“集体责任”。子企业频繁出事,总部领导难辞其咎。
这迫使整个集团必须建立有效的内控和风险穿透管理体系,实现了从追究个人失职到督促整个组织系统负责的根本转变,旨在破解“法不责众”的困境。
再次,“终身问责”与“动态整改”形成闭环。
“重大决策终身问责”让每个决策者都需慎独慎终。
而强制的整改要求,则使追责成为一个管理提升的起点,推动企业“吃一堑长一智”,形成 “发现-追责-整改-提升” 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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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套“精密算法”的落地效果,仍面临现实的考验。
最大的挑战在于如何避免 “泛合规化” 风险。
如果执行层面为求自保,将“容错”细则束之高阁,可能导致央企管理层再次趋于保守,扼杀创新活力。
此外,严密的合规流程必然伴随更高的管理成本,如何在风控与效率之间取得平衡,将是对企业治理能力的持续考验。
展望未来,新规的深远意义在于,它试图锻造一种新型的央企行为范式:既要有“狼性”的市场竞争意识,又要有“雁阵”般的纪律与协同。
它要求央企领导人不再是传统的“官员”或单纯的“商人”,而是兼具战略眼光、企业家精神、法治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的复合型企业领导者。
05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出台,远非一次简单的制度修补。它是中国在经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对国家资本运营管理体系的一次深度重构。
它清晰地表明,中国追求的“高质量发展”,必须有与之匹配的“高质量监管”作为基石。
这部为国家经济巨轮锚定航向的“精密算法”,其最终成效,不仅关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更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在未来全球竞争格局中的核心地位与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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