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教育部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强调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
在此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明确2026年将“扩大财政支出盘子”,并首次将“推动公共服务随人走、可携带”列为政策重点。而建立学前儿童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也是落实这一政策的具体措施之一。要通过“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让每个适龄儿童享有均等的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效率,防止财政支出经费被虚报冒领。
该《办法》可以说是借鉴《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就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这一制度很好地保障了适龄学生的受教育权,避免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转学而辍学。
同时,也推进实施了“钱随人(籍)走”的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我国从2016年起,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让经费可携带,实现“钱随人走”,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依托的就是学籍信息系统。
按照《办法》,学前儿童学籍将与小学段衔接,这就建立起更完备的适龄学生(儿童)学籍信息系统。加上对幼儿园招收的2-3岁幼儿也参照《办法》,实行学籍管理,以及推进普惠托育建设,我国将逐渐建立起覆盖0-17岁的全链条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学前教育虽属于非义务教育,但我国已经明确要发展普惠学前教育,并从2025年秋季学期期,实施学前一年(大班)免保教费政策。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明确公办园、民办普惠园以及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
落实免保教费政策,以及规范幼儿园收费,都需要规范学前儿童学籍管理。一方面,各级政府将根据学籍信息,拨付相应经费。如按照学前一年免保教费政策,所有幼儿园的幼儿都纳入免保教费范围,财政给予民办幼儿园多少补贴,就取决于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在实行公办园、民办普惠园以及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政府指导定价管理后,财政将给予幼儿园多少拨款,也要按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测算。
另一方面,从现实看,一些幼儿园为获得更多财政补贴,可能会出现虚报冒领的问题。如幼儿转园后,但原来的幼儿园还继续将其列入在园幼儿名单中领取相应财政补贴。明确对学前儿童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等情况进行的记录、核实、处理,就可以遏制这一问题。
各地还可以结合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系统,实施学前教育券制度,给每个适龄儿童发放学前教育券,适龄幼儿拿教育券去入园,幼儿园用教育券兑换财政拨款(补贴),做到公共服务覆盖每一个适龄幼儿。
此外,规范学前儿童学籍管理,也有利于在少子化时代优化幼儿园布局,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适龄幼儿减少,我国各地出现了幼儿园关停潮。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数据,2024年,我国全国幼儿园总数降至25.33万所,比2023年锐减2.11万所。幼儿园关停可能导致出现新的入园难问题,如乡村地区的幼儿园撤并,乡村中的幼儿就不得不到更远的幼儿园入园,这会增加接受学前教育的成本,也可能导致部分家庭不送幼儿去幼儿园。
规范学前儿童学籍管理,会跟踪适龄幼儿学籍的变化,从保障每个孩子接受可负担的惠普学前教育出发,优化幼儿园布局,也强化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保障责任。
文|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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