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走在前,解纷更高效
近日,泗阳法院新袁法庭通过“普法前置+审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保障企业正常发展经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01
案情回顾
王某系新袁镇某木材厂工人,其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受伤。木材厂已全额支付王某住院期间的费用,但对于出院之后的赔偿费用数额,双方产生较大分歧。一筹莫展之际,木材厂负责人想到此前新袁法庭联合司法所、特邀调解员开展的“送法进企业”活动,意识到或许可以通过多元解纷的方式处理该起争议。
02
解纷过程
新袁法庭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多元解纷联动机制,联系司法所工作人员、特邀调解员组建联合调解小组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小组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厘清案件事实,从法律规定、责任划分、情理兼顾等多方面耐心疏导:一方面,法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向木材厂释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另一方面,特邀调解员引导伤者王某理性主张合法权利,同时体谅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做到互谅互让。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木材厂在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之外,另行向王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21万元,双方承诺了结此次纠纷。调解协议签订当日,该木材厂筹措现金足额履行赔偿义务,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该起案件的高效调处,受益于法庭此前的普法前置工作。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中,新袁法庭法官针对企业高频遇到的劳动用工、侵权责任等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解读,还与木材厂建立了常态化联系机制,为木材厂提供精准化司法服务,帮助木材厂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处置能力。
下一步,泗阳法院将持续深化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健全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公正高效化解劳动及劳务类纠纷,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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