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镇雄县碗厂镇人民政府

关于镇雄县盐源镇通三级公路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碗厂镇庆坝村干河至头湾

用地红线范围坟墓迁移的公告

为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镇雄县盐源镇通三级公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含镇雄县辣椒、魔芋、竹等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建设,需对镇雄县盐源镇通三级公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碗厂镇庆坝村干河至头湾用地红线范围内坟墓进行迁移,现公告如下:

一、坟墓迁移范围

镇雄县盐源镇通三级公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碗厂镇庆坝村干河至头湾用地红线范围的坟墓,具体位置:碗厂镇庆坝村干河、街上、坝子、四湾、三湾、二湾、头湾村民组涉及道路、拌合站、弃土场建设范围内的土地。

二、坟墓迁移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5日前,坟墓权属人自行组织人员将坟墓迁移。逾期未迁移的,将按无主坟墓处理。

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按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盐源镇通三级公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含镇雄县辣椒、魔芋、竹等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25】33号)规定中坟墓搬迁补偿标准执行(单土坟4000元/冢、双土坟6000元/冢,单砖 <石> 坟8000元/冢、双砖 <石> 坟10000元/冢),请坟墓权属人于2026 年1月5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碗厂镇庆坝村委会办理登记补偿相关事宜。

碗厂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70-3836078;

碗厂镇庆坝村民委员会:13408824431。

特此公告

碗厂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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