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强化警示震慑,现将吉安市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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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石桥法庭副庭长贺国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酒驾问题。2025年5月13日,贺国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10月,贺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吉水县农业农村局干部陈根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并酒驾问题。2024年7月25日,陈根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受到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6月,陈根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
万安县韶口乡南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赖克凤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酒驾问题。2025年1月7日,赖克凤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4月,赖克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安福县洲湖镇中洲村支部原副书记康水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酒驾问题。2025年5月20日,康水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12月,康水生被党纪立案审查,其他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以上4起酒驾问题,反映出在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纪律和法律毫无敬畏之心,心存侥幸,以身试纪、以身试法,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惩处,教训深刻、令人警醒。酒驾醉驾绝非小事小节,背后往往隐藏着“四风”问题,是触犯法律、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为党纪国法所不容,为人民群众所不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背后的政治代价、纪法后果和社会危害,带头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特权思想、特权行为,不断强化纪法意识、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外”教育管理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扯袖,抓早抓小,严防“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要始终把整治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以及背后的“四风”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化落实“即查即移”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查和谁吃、在哪吃、吃什么、谁买单等重点;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在严查酒驾醉驾行为的同时,深挖背后的“四风”与腐败问题;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让不知止不收敛的付出代价,以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韧劲不断净化社会风气,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原标题《节前敲警钟!吉安市通报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
来源:微信公众号“清风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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