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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问题不解决,反而嚣张跋扈动手打人,有些人已经被世道惯得不成样子了!
近日,各大官媒报道称“河北女子怒扇陌生人两巴掌”一事,冲上了热搜,只见视频中的女子怒气冲天,嚣张至极。
随着事情的持续发酵,还女子还恶人先告状,报警了。
这件事情是怎么处理的?打人者得知是自己错后,又为何不配了?
12月27日那天,正值饭点,龙先生和几个朋友开着车,满心欢喜地奔着一家火烧店去。
那是条热闹的街,烟火气重,车自然也停得满满当当。
龙先生刚把车在路边停稳,屁股还没坐热,后面那辆白色越野车的车主就不干了。
只见驾驶位上走下来一位气势汹汹的女士,也是这起事件的核心人物,她指责龙先生的车挡了她的道,口气生硬,毫无商量的余地,唯一的诉求就是:你给我把车弄走。
如果是碰上那浑不吝的主儿,可能当场就顶回去了,但龙先生不想惹事,这本来也是出于一种对于公共秩序的默契配合。
他二话没说,转身上车,挂倒挡,小心翼翼地向后挪。
一米,两米,大概退了一个半车身的距离,龙先生透过后视镜发现,再退这车屁股就要蹭到马路牙子或者甚至要滑到沟里去了,而且后方的主路上车流穿梭,盲目倒车那是拿命开玩笑。
此时,现场的监控画面和行车记录仪,在两车之间,其实已经空出了足足约2.5米的间距,而侧方那条空旷的车道宽度更是超过了4米。
对于任何一个拿到驾照的司机来说,这根本就算不上什么“考题”,哪怕是新手,多打两把方向盘,也就是几脚油门的事儿。
龙先生下了车,甚至还带着几分好意,在车旁打起了手势,意思是:“您往左稍微打点方向,空隙大着呢,肯定过得去。”可这好心,在这个当口却成了激怒对方的引信。
那位女司机似乎并不在乎路够不够宽,她在乎的是你居然敢不完全顺着我的意思办。
她根本没有尝试驾驶车辆脱困,而是极其强硬地坚持要求龙先生必须继续倒车,甚至直接把车开走。
眼见对方完全不可理喻,且自己已退无可退,龙先生扔下了一句并不算骂人的大实话:“能倒就倒,倒不了就这样待着。”
原本还站在车旁的女司机瞬间炸了毛,她没有任何预警,推开车门就冲到了龙先生面前。
在那个寒风凛冽的夜晚,在龙先生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的时候,她抬手就是狠狠两记耳光。
龙先生也是懵了,下意识地捂脸后退,脸部那种火辣辣的刺痛感让他好半天没回过神来,但他硬是忍住了,没有还手。
紧接着发生的一幕,才是这起事件最魔幻的地方。
打了人的女司机,竟然比被打的人还“委屈”,她迅速掏出手机报了警。
这大概就是某些人骨子里的那种神逻辑——只要我先报警,我就占理。
只要我先喊冤,这事儿就是我有理。这种“贼喊捉贼”的戏码,属实是让人开了眼界。
警察来得很快,按理说,既然报了警,那就该当面锣对面鼓地把事儿说清楚。
可谁知,这刚才还气吞山河、当街掌掴他人的女侠,一听说要录口供,立马玩起了“消失术”。
民警在现场一看龙先生车里的行车记录仪,那画面拍得清清楚楚:她是如何下车,如何逼近,又是如何挥手打人,而龙先生全程是如何克制躲闪。
警方当即立案,可这女司机的后续操作,简直是在把法律的尊严按在地上摩擦。
派出所前后传唤了她三次,她给出的理由不是“工作忙”就是“有事走不开”,反正就是不去。
好家伙,打人时你有空,报警时你有空,等到要承担法律责任了,你就成了大忙人?
这甚至都不叫逃避,这叫对他人的蔑视,更是对执法机关的挑衅。
在警方的最后通牒下,如果不来就要强制传唤,这位女司机才不得不露面。但即便去了派出所,她也是全副武装——口罩戴得严严实实,墨镜遮住半张脸,在派出所里仅仅待了不到十分钟就匆匆溜走,活像是一个见不得光的影子。
期间,她似乎还想试图用500块钱来了结此事,那种傲慢,仿佛是在说:“不就是打了你两巴掌吗,给点钱你总该闭嘴了吧。”
这种侮辱性的“私了”,被龙先生严词拒绝。他的左脸足足肿了三天,医院给出的诊断是面部软组织挫伤。他要的不是这500块钱,而是一个公道,一句像样的道歉。
但这事儿既然上了网,那就不是500块钱能平的事了。虽然视频没有完全曝光女司机的详细个人信息,但她驾驶的那辆车的品牌,却不幸成了这一轮舆论风暴的“陪葬品”。
眼尖的网友一眼认出这是一辆价值不菲的理想L7。本来是车主个人的素质问题,结果硬是让“理想车主”这个群体背了黑锅。
评论区里更是炸了锅,有人嘲讽这是“车贵人贱”,有人扒出这辆车此前就有在消防通道违停、车主手撕罚单怒骂城管的“光辉历史”。
原来,这种嚣张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如今,随着警方正式立案调查,各种证据链的完善,等待这位女司机的早已不是简单的道歉就能翻篇的了。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众殴打他人,行政拘留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更何况,她这种报警后又抗拒调查、戏耍警方的行为,无疑是在给自己量刑的天平上又加了一块重重的砝码。
回顾整件事,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天狂有雨,人狂有祸。
哪怕你开着再好的车,穿着再体面的衣服,当你在街头挥起巴掌的那一刻,你就已经输得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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