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菏泽”微信公众号12月30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治节日“四风”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日前,菏泽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单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怀荣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初至2013年11月,孙怀荣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2022年9月,孙怀荣违规收受原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孙怀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曹县教育和体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作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21年春节前至2024年春节,张作同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购物卡、高档烟酒;2022年8月,张作同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违规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张作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5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三处原处长王正收等3人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24年11月26日至11月29日,王正收等3人一起到上海市、南京市出差。办完业务后,三人私自改变行程,借机前往扬州市游玩,返程后在单位违规报销相关费用。王正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两人受到相应处理。

鄄城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王辉在涉及群众工作中推诿扯皮,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24年5月,根据上级要求,鄄城县将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相关工作职责由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转至鄄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王辉在工作中态度推诿、效率低下,一直未能完成实质交接,致使拖欠农村公厕建设工程款未能正常支付。王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