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金彪会见省法院党组书记郑青一行。

上述消息显示,郑青已任浙江省高院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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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青,女,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云南昭通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全日制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郑青历任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政治部主任、副检察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7年12月至2017年4月,郑青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7年4月至2021年1月,郑青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21年1月,郑青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随后去代转正。

稍早前,原任陕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的葛迪已经履新辽宁省高院代院长。

12月26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因工作变动,郑青请求辞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郑青的辞职请求,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