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大事件
部分当事人为争管辖权违反诚信原则,最高法细化民事案件管辖
最高法聚焦非涉外民事案件管辖中的突出问题,专门出台司法解释细化、明确实践适用难点。
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
管辖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司法公正和效率。最高法介绍,《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提出,要优化诉讼管辖,明确管辖冲突易发、多发及管辖不明领域的管辖规则。审判实践中,一线干警对有关民事案件管辖的法律适用问题疑惑较多,在法答网上的提问量达数千条。
《批复》对相关法律条文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难点问题进行细化、明确。例如,对于当事人能否通过书面协议将只能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约定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既涉及对民事诉讼法关于协议管辖制度的把握,又涉及对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关于专门人民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之间职权范围的理解。
同时,《批复》聚焦民事案件管辖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地方法院的请示以及法答网上的高频提问、不一致答疑,研究论证提出解决方案,积极回应一线亟需。
例如,对于当事人之间的管辖协议未明确约定具体管辖法院,但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地域,结合案件性质、标的额等能够依法确定管辖法院时的管辖协议效力问题,司法实践存有争议。《批复》专门针对该问题作了规定。
此外,《批复》在细化管辖规则时,既充分考虑“两便”原则,又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护当事人合理预期。例如,《批复》遵循“两便”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则。又如,《批复》明确“或裁或诉”条款中的仲裁协议无效并不影响管辖协议的效力,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充分尊重。
值得一提的是,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为争夺管辖权,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任意约定与案件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扰乱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还带来系列执行难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批复》明确规定,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管辖协议中约定的地点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应当认定管辖协议无效,依法维护正常诉讼秩序。
具体而言,前述《批复》共五条,具体内容如下:一、当事人协议选择“五地”之外的其他地点为管辖连接点的,该地点须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当事人可以在管辖协议中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明确列举的“五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之外的其他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该地点必须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对于没有证据证明该地点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管辖协议无效。
二、协议管辖不得违反专门管辖。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系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无权通过管辖协议改变专门人民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之间的职权划分。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将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只能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约定由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属于通过管辖协议排除专门管辖,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管辖协议无效。
三、管辖协议约定不明时的处理规则。当事人在管辖协议中仅约定了管辖地域但未约定具体管辖法院,结合案件性质、标的额等,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关于专门管辖、级别管辖等的规定,能够确定具体管辖法院的,应当按照协议确定管辖。
四、“或裁或诉”条款中仲裁协议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的效力。当事人约定争议既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协议无效。但是,“或裁或诉”条款并非全部无效。当事人对管辖法院作出约定的,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认定其效力。
五、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外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中,被保险人住所地可以视为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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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孟钟捷任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
12月30日,教育部人事司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宣布了教育部党组的任免决定,孟钟捷同志任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李岩松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职务。教育部人事司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孟钟捷,1978年8月出生,研究生,历史学博士,中共党员,教授。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2.上海一区迎来新任区委常委
3.胡歌任“上海市反诈宣传形象大使”
今天,上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上线面向全国的反诈APP— “803反诈”智能体、推出书籍《803反诈指南》,同时宣布知名演员胡歌获邀担任“上海市反诈宣传形象大使”。
新上线的“803反诈”智能体APP集反诈问答智能体、反诈资讯和反诈辞典于一体,以日常生活中的常见诈骗场景为基础,深度融合了AI大数据模型算法,可以通过“文字+语音”的形式为市民群众提供问答交互。如提问“QQ里有人给我发消息,说下载个APP就可以和美女视频聊天,我能相信吗?”智能体会给出相应的诈骗类型解析,并关联推送“803反诈”相关宣传视频。“无论是识别可疑信息、验证诈骗手法,还是寻求防范建议,市民群众都可以通过手机随查随用,实现7×24小时全天候的涉诈信息查询。”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民警说。
当天活动中,上海市反诈中心现场聘请胡歌担任“上海市反诈宣传形象大使”。胡歌表示,现在诈骗花样繁多,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诈骗的目标,希望通过与“803反诈”宣传团队的合作,带动更多人关注反诈、参与反诈,让大家都能成为反诈的参与者,而不是电诈的受害者。
此前,“803反诈”宣传团队与胡歌共创的系列反诈宣传作品在网上取得良好效果。市反诈中心表示,将充分发挥“反诈官方权威矩阵”的品牌效应和胡歌的社会影响力,让反诈宣传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
据悉,2025年以来,上海警方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的黑灰产业链,最大限度减少电信网络诈骗受害群众和企业的财产损失。截至目前,全市电诈案件立案数、既遂数已连续第7年实现“双下降”。全市日均短信提醒28.5万余条,电话预警3.3万余通,见面劝阻1700余人次。通过强化涉诈资金防阻体系,直接阻断涉诈风险交易金额已累计超过25亿元。
近年来,上海公安机关坚持从流量端入手,前端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控工作,即针对电诈被害人大多因认知偏差或人性弱点被骗的特点,通过在最短时间内制作出针对性宣传作品,用最简单的逻辑来拆解诈骗手法,以最快的速度来“唤醒”被害人,并利用大流量宣传覆盖最广的受众群体,真正让反诈走在诈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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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受贿案宣判
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原党委副书记文选才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文选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被告人文选才利用担任原南汇区团委书记、上海国际医学园区有限公司总经理、浦东新区团委书记、祝桥镇镇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在工程建设、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5万余元。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文选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宣判。
2.警惕“退费”骗局!男子为退2980元学费,险些被骗走10万余元
“您购买的课程可以申请退费……”在网上买了课程,学了几次后想放弃,这时“培训机构”竟主动来电帮忙退费?小心,这可能是诈骗的开始。近日,市民张先生就遭遇这样一场骗局,所幸警方及时拦截,为他挽回了价值10余万元的金条。
2025年12月18日,闵行公安分局古美路派出所通过反诈预警系统发现,居民张先生多次向涉诈账户转账,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民警立即上门核实。起初,张先生并不认为自己被骗,还坚称:“这家基金公司是正规的,我是为了退学费。”
经了解,张先生此前花2980元购买了一款投资理财课程,因觉得效果不理想申请退款。不久,他接到自称某“基金客服”的电话,称退费业务已转至其公司办理,但需要下载指定App并加入“退费群”。群内有不少“学员”分享“成功退费经验”,张先生渐渐放松了警惕。
随后,“客服”以“购买理财基金才能退款”为由,诱导张先生转账。在首次转账1000元并顺利收到1200元返款后,张先生信以为真,继续追加投入以退回剩余学费。此时,对方便开始以“操作失误”“账户冻结”等理由,要求其缴纳“解冻金”“信用证明金”等。为完成“退款”,张先生甚至按对方指示购买了电脑硬件、电子购物卡、投资金条等实物,并邮寄至对方提供的地址。
尽管民警多次劝阻,张先生仍将信将疑,透露“昨天还买了黄金和铂金”。民警立即查看其手机购物记录,发现部分商品尚未送达,于是迅速协调物流公司拦截已发货包裹,并对未发货的金条订单申请关闭交易。同时,警方对其银行卡采取止付冻结措施,最终成功拦截损失共计10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凡是以“先转账再退款”或“购买理财产品返利退费”为由要求转账的,都是诈骗!正规退费流程一般会将款项原路返回至缴费账户,不会要求当事人额外汇款或购买产品。市民如接到类似退费电话或信息,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切勿轻易向陌生账户汇款或提供个人信息。
编辑 | 李婉怡
责编 | 陆慧
上海法治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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