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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视频制作:周晓凤、魏唯、刘承源、严兴红、袁一瑗、刘微 实习生 曹晓、阿涛
海报设计:姚海涛
社交网络和自媒体发展迅猛,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促进了社会发展。但同时,网络谣言也迅速传播、蔓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这一期法博士普法微课堂,联合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互联网法庭,邀请到法官唐舒琦,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笛,和大家一起用法治力量击碎谣言,共同营造安全的网络空间。
案例
“造谣”国宝大熊猫 两人因寻衅滋事获刑
“大熊猫电击取精危害大”“大熊猫繁育机构进行活体实验”近年来,一些骇人言论在大熊猫“粉丝”群体中流传。在这些谣言背后,活跃着一些标榜“为大熊猫发声”的网络“大V”,他们利用大熊猫炒作话题、煽动粉丝情绪,进而借机敛财。
2023年3月,旅美大熊猫“丫丫”回国前后,白某某发现,自己在直播间谈论关于大熊猫的话题时,流量十分可观,还会收到粉丝打赏。
直到被抓获前的一年多时间里,尝到甜头的白某某多次在直播间里以“爱国宝”为名,发布关于大熊猫的谣言。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有地下室,地下室里面的液氮用于电击取精、抽骨髓、打血洞、活取下丘脑”类似这样的信息,通过白某某开设的直播和制作的短视频,在网络疯传。经公安机关鉴定,截至到案时,相关虚假视频累计播放545054次、转发1245次、评论9521条、点赞46404次。
2025年2月,白某某、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6月26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白某某、徐某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二人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寻衅滋事罪。
说法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一言一行要注意
从名人明星被偷拍,到素人被“开盒”,再到“国宝大熊猫”被造谣。网络安全,与大家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已成为网民们的共同责任。如何界定“网络谣言”,网民们又该如何辨别呢?
网友对网络谣言存在两种核心误区。
第一种是,“加工一下信息,不算造谣。”许多网络谣言的案件中,被告人都不是凭空捏造,而是拿真实信息进行拼接。这种二次加工如果带有虚假性、诱导性,本质就是造谣,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个是“我只在网上说说,影响不大。”这也是不对的,在诸多案例中,我们都看到,不实信息一方面会对被网暴对象造成伤害,另一方面也会扰乱现实场所的秩序。
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辨别网络谣言,也有一些方法。
首先可以看来源,权威来源比如政府官网、专业机构、正规媒体,如果来源是普通自媒体、没有认证的账号,可能就要多留个心眼;第二看内容,谣言往往有极端化表述,比如“绝对能治”“所有人都要注意”,而真实信息会有具体数据、专家姓名、官方联系方式;第三就是看是否可以核实。
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法律法规约束网络行为,守护网络安全呢?
目前,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构建起网络安全政策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
首先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此外,还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共同守护着我们的网络安全。
有些人认为,我只是在网上说几句话、转发几个消息,就触犯法律了吗?发布不实信息,为什么会构成刑事犯罪?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秩序也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全体网民的共同责任。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引发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除了寻衅滋事罪,网络造谣一般还涉及诽谤罪、侮辱罪等,情节严重的,都将面临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如果在生活中,遭遇网暴或被造谣,该如何维权呢?
首先是固定证据。可以采取截图或录屏的方式,截取或录下带有侮辱、诽谤、威胁、煽动性言论的帖子、评论、群聊记录等。此外,可以向网络平台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2年起,四川上线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设置了政治类、暴恐类、诈骗类、色情类、低俗类、赌博类、侵权类、谣言及其他9大类举报入口,对涉川违法不良信息进行举报、受理、处置。
主办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
本期节目联合制作单位: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互联网法庭
承办单位: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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