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为长三角地区在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擘画了宏伟蓝图,标志着长三角在美丽中国建设上迈出了坚实且关键的一步。

《行动方案》明确,长三角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两个关键,在发展绿色生产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上先行突破,突出区域法治标准统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智慧治理,建设长三角区域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一体化是长三角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打破行政壁垒,实现区域协同,才能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上形成强大合力。高质量发展则是时代赋予长三角的重要使命,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与生态的良性互动。

《行动方案》提出了绿色发展、协同治理、生态保护、改革创新、特色样板等五方面、22项主要任务,涵盖了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各个层面。这些任务既具有全面性,又具有针对性,为长三角地区的实践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绿色发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推进石化、钢铁、纺织等传统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传统行业作为长三角经济的重要支柱,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力争实现区域各类码头泊位标准化岸电设施全覆盖,有助于减少船舶靠港期间的燃油排放,改善港口空气质量。完成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区域整体淘汰,能够有效降低交通运输领域的尾气排放,对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专家看来,在发展绿色生产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上先行突破,突出区域法治标准统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智慧治理,这一系列举措为长三角打造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奠定了坚实基础。统一的法治标准能够确保各项环保政策在区域内得到有效执行,避免因标准不一导致的监管漏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则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特点和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的保护和管理措施,提高生态保护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生态保护任务同样被提及。长三角地区水资源丰富,但也面临着水污染等挑战。通过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能够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生态服务功能,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行动方案》提出,太湖、巢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4%,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以上。

改革创新是推动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核心动力。根据规划,推动排污权交易试点扩面增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

《行动方案》提出,探索美丽城市建设金融支持模式,则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生态环保领域,能够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推动美丽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然而,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在区域协同治理方面,如何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实现更深层次的合作与协调,仍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在绿色发展转型过程中,部分传统企业可能面临技术改造和资金投入的压力,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帮助企业顺利实现转型升级。

《行动方案》的出台为长三角地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长三角有望在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引领全国走向更加绿色、可持续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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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潘洁

编辑 潘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