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陆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某装修公司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陆某房屋的装修工程,工程总价款为13万元,款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期90天,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签订合同后,陆某先后向某装修公司支付了定金及后续装修款共8.5万元,但某装修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才开始进行施工。陆某认为,该装修公司由于内部管理问题导致实际工期超过了合同约定工期都未能完工,且存在任意施工等问题,已构成违约。装修公司则称,开工日期是以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已按陆某确认的方案进行施工,且人员流动属正常经营现象,公司亦已另派人员跟进项目进度,是陆某觉得效果不如预期。双方产生分歧,陆某提出停工要求。随后,陆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所签订的装修合同,并要求装修公司退还已支付的工程款4.5万元及支付违约金1.3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陆某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某装修公司于庭审中表示同意,故对解除涉案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并确认涉案合同于庭审当天解除。另,考虑到装修公司已完成部分工程,该部分装修款应予以扣除。但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问题,因陆某无提交证据予以证实且对装修公司主张的工程量及单价亦无提出反对意见,结合装修公司的主张、涉案合同所附的套餐和报价表及现场勘验情况,承办法官对涉案已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予以核定,并判决某装修公司退还工程款22709.99元。对于违约金,因陆某未积极履行协助义务,其对涉案工程未能完工亦存在过错,故不支持违约金。

法官说法

在涉及装饰装修领域中,工期延误、装修质量差、装修材料以次充好、工程项目随意增减、承包方“跑路”等问题并不少见,而业主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此情况下,业主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法官提醒业主注意以下几点:一、应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进行装修,切勿与没有资质的个人签订装修合同。即使是熟人介绍,也不要仅作口头约定,免得发生纠纷时“口说无凭”。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对装修材料、品牌、施工内容、工期、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三、妥善保存与装修公司联系沟通的证据,若装饰装修公司未积极整改,业主可通过拍照、录像、书面确认方式固定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装修项目,整理保存好相关合同、装修款支付记录、聊天沟通记录等相关文件,作为后续维权的有力证据。

供稿:新兴法院

编排、一审:叶佩琳

二审:朱峰立

三审:李秋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