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蓝天保 编辑:冯晓晖

本系列发布九江文史类研究文章。诚挚欢迎原创作者予以支持,投稿请发至邮箱:JiujiangHistory@126.com。

本篇原载于2005年版《百年西园》,原名为《九江文史 | 西园居民婚嫁禁忌习俗》,经九江市浔阳区政协文史委员会授权刊发,编者对原文作了必要修订。

本文配图为书中老照片。全文较长,分上下两篇连续发布。

一、相亲

如要缔结婚缘,在西园来讲,一般先由媒人到女方提亲,这便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说媒”。媒人大多由亲戚朋友或邻里熟人充当。旧时,也有专门的媒婆。男方托人说媒,一定要看重媒人,因为旧时媒婆说亲断不可怠慢,对媒婆的招待和媒礼一定要丰厚到位。如无意得罪了媒婆,只要她从中作梗,这门亲事就会被搅黄;只要媒婆帮忙,亲事便成了大半。

媒人将男方情况介绍给女方后,如女方同意这门亲事,就会泡茶煮蛋进行招待,俗称“食茶”。而媒人再陪同男方到女家看望女方,这便是“相亲”,也有的叫“看姑娘”。通常的习俗是,男方和媒人到女家坐定后,会由女方本人捧上一杯香茶(也有的是糖水)献给男方,这时男女双方才正式见面。

见面时可以互问一些大致情况(实际上是互相观察对方),从语言谈吐中彼此有所了解。如男方看不中女方,可以婉言谢绝告辞。

如女方看不中男方,便不再传第二次定情茶。如双方都没有意见,彼此情投意合,女方在传第二次定情茶时,男方会把事先准备好的礼金红包放在茶盘内,这又叫“压茶钱”或“礼金钱”。这些程序过后,女方则应设宴招待来宾,两家的婚事便基本定了下来。

然而,“相亲”的程序看似简单,其实其中有许多细节颇为复杂,有不少习俗和禁忌需要注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同姓不婚避讳

同姓不婚这种禁忌,在我国很多地方都有所存在。就西园而言,同姓不婚也十分流行。男女双方在恋爱中,如被家人发现是同姓,必然遭到反对。像这种恋爱,多半要黄,很难得到成功。

据说这种禁忌最早始于周朝,因为姓的作用在于“别婚姻”“别种族”。但为什么要别种族、别婚姻?为什么同姓就禁忌婚配?其中道理有诸多说法。最主要的一种说法认为,同姓即同血统,同姓婚配必然会影响子孙后代生育。

《白虎通义》中说:“不娶同姓,娶同姓者,一国同血脉,遂至无子孙。”《左传》中也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可见这些说法,从现代优生学角度来看,并非全无道理。因为血缘相近的人通婚,即通常所说的近亲结婚,其生育的后代对健康不利。现代医学认为,五代以后通婚,生育才较为安全。

此外,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同姓结婚会带来灾祸,这种灾祸可能发生在本人身上,也可能殃及家庭或同姓宗族。在老人眼中,同姓同血统而发生性行为,几乎与乱伦相仿。因此,同姓不婚便成了西园民间约定俗成的禁忌避讳,必须尽量回避。

异辈、表亲不婚避讳

异辈不婚的习俗古来有之。因异辈通婚在民间看来,是最典型的乱伦行为,毫无疑问列入禁忌之中,尤其是有直系血亲关系者,更是忌之甚严。

从大道理上说,这符合科学原则和社会道德规范。我国不仅汉族如此,许多民族也都严禁异辈通婚。若违反这一婚姻习俗,往往会受到舆论谴责甚至惩罚。

表亲之间同样禁忌婚配。民间有“骨血不倒流”的说法,如舅表婚便被严格禁止。舅表婚又称中表婚,“中表”即内外之别,舅为中、为内,姑为表、为外。俗以为姑母与父亲血脉相同,娶姑家的姑娘为媳便是“回头婚”。

后来婚姻法明确规定“近亲不得结婚”,此俗才有所改变。从人类健康和发展的角度来看,表亲婚姻应当废除,也确有其道理。

婚龄避讳

男女婚龄的差距,在我国民间也有一些传统习俗。若对这些俗规禁忌不了解,往往会影响议婚能否顺利进行。

一般来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女年龄不能超过正常婚龄太多,否则便会引起他人猜疑:为什么这么大年龄还未娶妻?为什么闺女这么大还未出嫁?舆论压力本身就令人难以承受。俗话说:“女大不能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因青年男女到了一定年龄还不结婚,民间担心日久生事。正如谚语所说:“男大不婚,女大不嫁,恐怕弄出大笑话。”

至于多大年龄结婚合适,建国后,新婚姻法规定婚龄男二十、女十八以上;1980年又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为配合计划生育,城市中又提倡男三十、女二十五左右结婚。这在优生优育方面有一定道理。

但必须指出,有些婚龄禁忌需结合男女双方年龄才能判断,因此年龄差距本身也存在禁忌。一般习尚男大于女,也忌双方年龄相差过大,如相差十岁以上,容易引起闲话,故有“年老不娶少妻”之说。旧时,个别地方还忌年龄相差三、六、九岁,认为会犯刑、冲、克之害。

南方地区多忌讳女大男,亦有忌男女同年生,尤其忌同年同月出生的。故有谚语:“同岁不同月,同月了宫缺。”意指同年月出生者结婚,会影响子孙繁衍。

此外,西园一带还十分注重兄弟姐妹成婚的顺序。无特殊原因,弟弟不得先于哥哥结婚,妹妹也不能先于姐姐出嫁。这与民间对长幼秩序的认同有关。

属相避讳

在婚姻中,除上述禁忌外,西园居民对生肖属相也颇为讲究。虽多含迷信色彩,但在老年人心中,仍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属相是中国特有的记生辰方式,将十二种动物依次排列为: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久而久之,民间便将属相与人品、性情联系起来,认为属相会影响人的禀性。

唐宋以后,这种观念尤盛,发展为将生肖视作本命之神。婚姻大事,自然要检验属相是否相配,是否相克。

例如女方属虎,民间便有“畏虎患”的心理压力,将属虎女子视为“猛虎”。因虎多在夜间伤人,夜间出生的虎年女子尤为忌讳,并细分为“上山虎”“下山虎”。俗以为下山虎饥肠辘辘,伤人更甚,因而夜生属虎女子多有婚配困难。

事实上,这种担心并无根据。民间亦有化解之法,将虎年女子的出生时间改报为属牛或属兔,以避其忌。再者,旧时订亲多由媒人传话,即便是所谓“下山虎”,也会被说成“美女天仙”,并不存在嫁不出去的问题。

西园民间还流传着大量关于生肖婚配的谚语、歌谣,现辑录数则如下:

“龙虎相斗,必定短寿;两只羊,活不长;猪猴不到头;白马青牛;鸡狗不一家;青龙克白虎,虎鼠不结亲。”

“白马怕金牛,鼠羊不到头;蛇见猛虎如刀锉,猪见猿猴泪长流。”

“自古白马不配牛,羊鼠相配一旦休;金鸡不与狗相见,青龙见兔泪交流;猪猴见面如刀割,虎蛇相配不到头。”

“蛇配虎,男克女;猪配猴,不到头;兔见蛇,如刀割。”

“白马怕青牛,乌猪怕猿猴;蛇怕猛虎如刀断,羊鼠相逢一旦休;黑狗不能进羊圈,庚鸡见犬泪交流。”

这些谚语和歌谣,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间在生肖婚配方面的禁忌观念,多带迷信色彩,缺乏科学依据。随着社会进步,这类信仰已逐渐淡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结婚

结婚也就是婚礼,是男女婚姻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须进行的一种仪式。在举行这种仪式的同时,民间还伴有许多相应的习俗和禁忌。对这些风俗的了解,有利于我们增长一些见识。

忌年、月、日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安排在什么年份,在民间也是十分讲究的。一般来讲,在无特殊情况的年份办喜事属正常现象。

但遇上无春之年,即当年无立春日的年份,在九江俗称“寡年”或“寡妇年”。因“寡”字不吉利,便成为婚日的大忌。在西园,许多家庭都会刻意错开“寡妇年”办喜事,要么提前,要么推后。因此,凡遇无春日年份,往往会出现头一年临时突击结婚的现象。

民间认为“寡妇年结婚不养崽”。如结婚而无后代,被视为极为可怕之事,因此很少有人敢在这种年份结婚。“寡年不婚”的习俗在西园地区一直较为盛行。这种习俗亦与古人崇尚春时嫁娶有关。《白虎通义·嫁女篇》云:“嫁婚必以春何?春者,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可见“春”在民间被十分看重,由此产生相关忌讳,也在情理之中。

此外,有些家庭还有同一年内禁忌举办两次婚事的习俗。一年之内,同屋不能有进出,一家甚至同住一大屋的几家,不能在一年中既嫁闺女又娶媳妇,否则认为不吉利。这或许是忌讳“喜中喜”的缘故。西园人对这类喜事,往往会巧妙错开。

婚事年份定下后,什么月份适合嫁娶也有讲究。民间有一定俗规禁忌。《中国制度史》曰:“古以九至正月为婚期;仲春而尤不克昏。”相传周代男女成婚多在仲春之月。

旧时西园认为,腊月乃至新年前后是神祗上天之时,民间百无禁忌,每日皆为吉日,适宜嫁娶。一般认为五月、七月、九月禁忌嫁娶,民间称为“恶月”,认为此时鬼多,对婚事不利。

西园居民中,亦有个别老人俗信四、五、六、七、八、九月均不宜婚嫁。其理由分别是:“四月死日”,“四”与“死”同音;“五月五恶”,“五”与“误”同音,婚嫁易有差误;“六月是半年”,有“半年夫妻”之兆,担心丧偶或离异;“七月为鬼月”,惧孤魂野鬼冲撞婚事;“八月娶土地婆”,相传八月十五为祭土地公之日,此月嫁娶,怕娶着土地婆,将来男人怕老婆;“九”与“狗”同音,“狗”为骂人之语,又有“”之说,故忌“九”字。

狗男女

年月定好之后,还有定什么日子的问题。一般忌单日结婚,俗以为“好事成双”,双日才吉利。西园居民尤喜“六”“八”之日,若农历、阳历同逢“八”,更为吉庆。

旧俗中,农历七月七日断不可嫁娶。这可能与牛郎织女婚后被天帝拆散姻缘有关,二人每年七月七日方得一会,因此民间忌讳折散,将七月七日定为嫁娶避日。各地风俗不同,忌婚嫁之日亦各异,须视当地传统而定。

婚宴、洞房禁忌

男女举行婚礼仪式后,还要设宴招待来宾,俗称“吃喜酒”。旧俗认为,寡妇、孕妇及带孝者不能参加,否则不吉。婚宴中,对送亲的娘家客要单独招待。喜筵菜肴不仅要丰盛,且菜盘数须为双数,忌单数,常见为十八道、二十四道、三十六道菜等。

婚宴上食鱼,吃完一面需翻另一面时,忌将鱼骨折断,俗以为婚姻中会有“两断”之虞。

洞房的摆设与婚床,旧俗亦极为讲究。洞房是专为新婚夫妇准备的,民间称“新房”,寓意新家、新人,故布置得富丽喜庆、充满吉气。婚床既是夫妇关系被公众认可的象征,也是传宗接代的重要设施,其意义不言而喻。

自古以来,新婚夫妇对婚床十分看重,不仅要求样式新颖美观,还讲究质量。旧时安床有一定仪式:安床前准备一百零八枚铜钱,用八枚垫床脚,取“八字合同(铜)”之意;其余铜钱放于床头床尾,寓意“同(铜)心同(铜)体”,并择吉日安放。床的方向位置,还须配合男女双方生庚干支,并视门窗位置而定,忌与桌柜尖角相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新房布置完毕后忌空床,通常由童男陪新郎睡觉;亦忌闲杂人员踏入。新房陈设,生人不得乱摸,尤忌乱坐婚床,俗以为对新妇不利,易致夫妻不和。

婚礼之后,西园一带还有闹洞房的习俗,一般在婚礼当晚进行。因结婚日的洞房喜热闹,忌冷清。闹洞房又称“逗媳妇”“闹房”“吵房”,是对新婚夫妇的一种祝贺方式。

关于闹洞房的由来,民间说法不一。有认为洞房内常有狐狸、鬼魅作祟,需以人声驱逐邪灵阴气;有认为是让新娘见世面,熟悉男方亲友;亦有说是怕新娘初来乍到感到寂寞,故以玩笑逗乐,使其高兴。

闹洞房时,无论玩笑大小,新郎新娘皆不许发火。俗语云:“三日无大小”,闹洞房不分辈分,不拘长幼尊卑,可随意说笑,谓之“闹喜闹喜”。但带孝或被视为不吉者,禁忌参与。

新婚夫妇上床就寝,旧俗亦多讲究。新郎放鞋不可让新娘踩到,若踩到,俗以为新郎一辈子在新娘面前抬不起头,被视为极大侮辱。放衣亦然,新娘衣物不可压在新郎衣物之上,否则认为丈夫一生受妻子挟制。

此外,洞房花烛夜所点灯烛忌吹灭,须一夜长明。相传新婚夫妇中谁先吹灭灯烛,谁便会先死,故二人皆不吹灯,任其自灭。

【编后记】

本文所辑皆为九江早年的婚嫁禁忌,但它们折射出的社会观念与伦理秩序,仍具有研究与借鉴价值。既可为读者提供了解历史民俗的参考,也为当代文化传承留下生动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