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在单元楼道内张贴的告示引发了广泛关注。告示声称:“为尊重本民族生活习俗,本楼严禁吃猪肉、酗酒、养犬,恳请贵客遵守和理解,违者后果自负,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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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告示的口气和内容不仅体现了张贴者对民族平等和互相尊重意识的缺失,更试图以民族习俗为由,非法限制他人的合法权利,明显超出了合理倡议的范围。

在自己家中吃什么、是否饮酒、是否依法养犬,属于典型的私人生活范畴。这个单元楼的居民该吃猪肉就吃,想喝酒就喝——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如制造噪音扰民、无证养犬等),这些行为完全合法,任何人不得以所谓“风俗”为由干涉他人在私人空间内的合法生活方式。

真正的民族团结应建立在相互理解、彼此尊重的基础上,而非单方面迁就某一特定民族的习惯而放弃自身的合法生活方式。

面对此类不合法、不合理、带有胁迫色彩的告示,楼内其他居民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维护自身权利。

首先,第一时间拍照或录像留存告示内容,包括张贴位置、时间、文字细节等,作为后续维权依据;

其次,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撤下该告示。物业有责任维护公共区域秩序,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若贴告示者因他人吃猪肉、饮酒而出言不逊、辱骂、威胁甚至上门滋扰,切勿忍让,应立即报警并保存相关录音、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

一旦贴告示者对其他居民进行言语辱骂、威胁、恐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此人有更极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81条:

利用极端主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生活方式的,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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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深思的是,这些人何以如此猖狂,竟敢公然在公共空间张贴告示,限制他人合法权利?

笔者觉得可能有以下原因:

第一、长期以来,国家强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本意是促进民族团结、保障文化多样性。但部分人将这一善意政策曲解为“特殊优待”,误以为自己的习俗具有高于法律的效力,甚至可以要求他人单方面服从。

第二、在一些社区,基层干部(如物业、居委会)出于“避免民族矛盾”的顾虑,对类似越界行为采取回避、纵容甚至默许态度,导致违规者有恃无恐。久而久之,形成“谁闹谁有理”的错误导向。

第三、在个别地区,某些宗教极端思想通过非正式渠道传播,将日常饮食禁忌极端化、神圣化,制造“洁净/污秽”的二元对立。具有这种思维的人就容易产生排他、歧视乃至恐吓行为。

第四、由于担心被贴上“不尊重少数民族”的标签,许多人在面对不合理要求时不清楚“尊重习俗”的边界在哪里,误以为“忍一忍就过去了”。这种集体沉默反而助长了侵权者的气焰,无形中纵容了以民族身份为盾牌的越权行为。

维护民族团结,绝不等于容忍以“尊重习俗”之名行压制他人权利之实。法律既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也坚决捍卫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自由与人格尊严。

在这个单元楼里,其他居民有权吃猪肉、饮酒、合法养犬——这是法治社会赋予每个人的正当权利。对于那些试图通过非法手段将自己的习俗强加于他人的行为,我们应坚决予以抵制,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作者:神奇的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