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安平县纪委监委提醒全县党员干部严禁以下行为:
1.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杜绝餐饮浪费行为。
2.严禁收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土特产等。
3.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或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5.严禁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封建迷信等活动。
6.严禁酒后驾车。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等活动。
8.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揉办婚丧喜庆事宜。
9.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或酒后上岗。
10.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的作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清醒认识“四风”问题顽固性复杂性及严重危害,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防止在节日期间思想松懈、行为失范,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安平县纪委监委将保持驰而不息的工作节奏,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收群众举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安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2.电话举报:0318-7522345
安平县纪委监委
2025年12月30日
来源:安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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