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问题不解决,反而嚣张跋扈动手打人,有些人已经被世道惯得不成样子了!
近日,各大官媒报道称“河北女子怒扇陌生人两巴掌”一事,冲上了热搜,只见视频中的女子怒气冲天,嚣张至极。
随着事情的持续发酵,还女子还恶人先告状,报警了。
这件事情是怎么处理的?打人者得知是自己错后,又为何不配了?
太狂妄了!女司机只因认为男司机挡了自己的车子,就下车狂扇其耳光。
近日,女司机因为倒车挪车的纠纷,狂扇男司机耳光,随后女司机恶人先告状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立案,女子却拒绝配合到案。
当街打人的巴掌,终将扇回自己脸上!
随着事情的持续发酵,原来两人因为挪车问题产生争执,可谁曾想这女子不仅打了人,还直接报警处理。
按道理来说,一般都是弱者选择报警,从视频中来看这女子是强者,为何作此举动?而且警方立案后,女子为何又不肯配合?
一时间这些问题再次炸开了锅,直到事情全过程曝光后,人们这才得知真相,如今女子不仅全网社死,就连车企也被沦陷......
警方介入的效率是很高的,很快对此事进行了立案处理。按理说,既然是你主动召唤了正义,那我们就去派出所把道理讲讲清楚吧?可这位女子的操作又一次刷新了大家的认知。
当民警联系她,要求她到案配合调查时,刚才那位在街头雷厉风行、掌掴路人的“女侠”突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忙碌的借口——“没空”、“有事”。
这下子,围观群众和网友们算是彻底炸了锅。合着您报警是拿警察叔叔当消遣呢?还是觉得法律是您家的私家侦探,想用就用,不想用就晾在一边?
在街上打人时,那勇气简直要溢出屏幕,怎么到了该承担责任、面对警察的时候,这股子勇气就烟消云散了呢?这就好比有人在餐厅点了一大桌子菜,菜上齐了,他说“我吃饱了,不付钱走了”,这是拿谁开心呢?
回过头来细看这场闹剧,我们不得不感叹,如今社会上确实有那么极个别人,将“我弱我有理”或者“我情绪不好你就得让着我”奉为金科玉律。
在这起事件中,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些被网络舆论称之为“女拳”影子的东西,尽管用词可能激烈,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种不讲道理的“嚣张”,其本质就是一种特权思维。
想一想,如果是两个大老爷们儿因为挪车这点事,估计哪怕吵得脸红脖子粗,大概率也就是互相递根烟或者骂骂咧咧各自散了。
即便动手,那是互殴。但这名女子,车技不过关是能力问题,不承认自己不行是认知问题,而一言不合就扇人耳光则是法律问题。
她似乎潜意识里认为,因为我是女性,因为我不高兴,所以我动手打你,你作为男人就得受着。如果事情闹大了,我就报警,反正我有“弱者”身份加持。但她忘了,法治社会不惯这种毛病。
从宝马女拦路打人,到之前各种亮证件威胁他人的闹剧,再到衡水枣强这位“掌掴姐”,这些人的共同点就是极度缺乏对规则的敬畏。
她们把任性当个性,把没教养当真性情,把对他人的侵犯视作理所当然的情绪宣泄。那句“我也没空”回复警方的话,不仅仅是推脱,更是对公权力的蔑视。
在她看来,法律或许只是她用来泄愤或要挟对方的工具,而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准绳。
可能会说,黑衣大哥那句“就这么地吧”确实有点激化矛盾,没准当时语气不太好,刺激了处于焦虑状态的“小仙女”。客观来讲,在沟通层面上,确实存在更圆润的处理方式。
比如说一句“大姐别急,我帮你指挥”,可能火就不会拱起来。但这绝不能成为打人的理由。成年人的世界里,情绪失控不是免责金牌。
如果一句话不中听就要扇耳光,那这社会岂不是成了角斗场?如果因为自己倒不出来车就迁怒于那个已经配合挪车的无辜路人,这种巨婴心理,才是冲突的根源。
更有意思的是网友们的评论。有人调侃:“说她厉害吧,连个车都倒不出来。说她不行吧,打人的身手倒是挺利索。”
这其实点破了一个荒谬的现实:很多人在正经事上能力匮乏,却在旁门左道上战斗力爆表。这种能力与脾气的倒挂,往往是祸端的开始。
这位女子现在的处境其实非常尴尬。她以为一句“没空”就能把这事儿翻篇?警方既然已经立案,程序就已经启动。
涉嫌殴打他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如果有伤情还得负刑事责任。那时候,可就不是你说“有空没空”的问题了,法律强制传唤的时候,不管你在干嘛,都得乖乖到场。
与其现在躲着装忙,不如早点去派出所把事情交代清楚,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争取宽大处理。
这次事件也是给所有路上的司机提了个醒。技术差点不怕,怕的是又菜又爱玩横的。
如果你真的倒不出来,哪怕态度好点,求对方帮忙开出来,或者多打两把方向盘,都不至于闹到这个地步。面子这东西,是靠自己挣的,不是靠撒泼打来的。
这起事件中的黑衣男子,虽然受了皮肉之苦和当众受辱的委屈,但他全程未还手这一点,在法律定性上让他占据了绝对的主动权。
这年头,互殴和单方面挨打的法律后果天差地别。他那几下推挡和躲闪,既保护了自己,又避免了把自己从受害者变成违法人。虽然看起来“窝囊”了点,但从结果导向看,这是最理性的选择。
至于那位女子,不管她身上披的是浅色棉服还是别的什么,也不管她是长发飘飘还是短发干练,在法律面前,她首先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既然有胆量在大街上左右开弓,就得有胆量面对警方的询问笔录。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这种以为报警是“求助客服”而不是“启动司法程序”的法盲行为,最终只会让她付出更大的代价。
无论男女,无论开什么车,走在路上,还是得多带点理智,少带点戾气。那个黑衣大哥只是想吃个火烧,没想当出气筒。
那位警察叔叔也是在依法办案,不是在陪你玩过家家。那些试图用“拳头”或者“身份”来挑战规则的人,最后往往都会发现,现实这堵墙,比你倒不进去的那个停车位,还要硬得多。
那种“也没空”的回应,听起来潇洒,实则是把最后一点回旋的余地都堵死了。既然当初伸手的时候那么“虎”,现在又何必那么“怂”呢?体面这东西,丢了容易,想捡回来,可就难如登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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