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江苏养老金、工资将迎来新变化,部分人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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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起,江苏养老金、工资将迎来新变化,部分人收入增加

失业后能申领的失业金,是社保给劳动者的重要兜底保障,但不少人对失业金申领都有误区:有人说只能领一次、最多 24 个月,也有人说能一次性领 36 个月,到底哪种说法正确?失业金申领条件、领取时长、额外福利都有哪些?今天就给大家讲清失业金的全部干货,让这份民生福利不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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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失业金,满足 3 个核心条件即可,门槛并不高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申领失业金只需满足 3 个关键条件,缺一不可,且条件设置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是最核心的条件,并非主动辞职就一定不能领,分两种情况:一是单位原因导致失业,比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单位破产解散、被用人单位解聘 / 辞退 / 除名 / 开除,或是单位违法用工导致劳动合同解除;二是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主动解除合同(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社保、不提供劳动条件等过错在先),也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了六大类合规情形,均能申领。有求职意愿,失业后需配合人社部门的就业服务,比如接受岗位推荐、参与技能培训等,实操中不会强制捆绑,只需主动表达就业意愿即可,流程十分宽松。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 1 年及以上,缴费年限为累计计算,不含上次领取失业金时核销的年限。值得注意的是,失业金未领完的部分,下次失业符合条件可继续申领;若上次申领已核销全部缴费年限,再次失业则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年限重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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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业金领取时长:常规上限 24 个月,特殊情况可领至 36 个月,并非只能领一次

关于失业金领取时长的争议,核心在于常规情形特殊情形的区别,且失业金并非终身只能领一次,符合条件即可多次申领:常规情形:单次连续领取不超 24 个月失业金领取时长与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挂钩,缴费越久,可领时长越长,单次连续领取的上限为 24 个月(比如缴费满 10 年及以上,单次可领满 24 个月)。若此次失业领满 24 个月,下次再失业时,需从重新就业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开始,重新计算缴费年限和可领时长。特殊情形:最长可领至 36 个月,直达法定退休年龄2020 年人社部发布专项通知,明确从 2019 年 12 月起,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金至法定退休年龄(按延迟退休后的法定年龄执行)。这类大龄失业人员,在原有 24 个月基础上可额外申领,合计最长就能达到 36 个月,这也是 “失业金能领 36 个月” 的由来,是专门针对大龄失业人员的暖心兜底政策。

多次申领合规有效,无需担心 “领一次就作废”失业金遵循 “缴费满 1 年可申领一次” 的原则,只要每次失业都满足申领条件,就能多次申领。当然,若存在频繁失业、恶意骗取失业金的情形,人社部门会核查,合规申领完全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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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了失业金,失业保险还有 3 大福利,民生保障更全面

失业保险的保障并非只有失业金,配套的三大待遇同样实用,能全方位减轻失业期间的生活压力,大家一定要知晓:

福利一: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全额代缴,还能享生育津贴

领取失业金的日子里,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全额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无需掏钱,医保待遇正常享受,确保病有所医。因生育保险已并入职工医保,失业人员在领金期间生育的,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若生育津贴标准高于失业金,社保部门会按差额部分补差,保障生育期间的收入。

福利二:失业补助金,为不符合失业金条件的人员兜底

失业补助金是特殊民生保障政策,针对两类人群发放:一是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二是失业保险缴费不足 1 年、或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补助金门槛更低,能为暂时无法领失业金的人员,提供一笔基础生活补贴,各地按当地标准发放。

福利三:养老保险补助,大龄领金人员参保更省钱

为配合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针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大龄失业领金人员,若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可申请失业保险基金的缴费补助:按当地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 60%补贴,减轻个人缴费压力。该补助为个人申请制,不主动申请则无法享受,大龄失业人员记得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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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是国家为劳动者设立的法定福利,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人社 APP、政务大厅等渠道便捷申领,流程全程 “畅通领、安全办”。失业期间虽暂时离岗,但社保兜底保障从未缺位,积极求职的同时,别忘记申领这份应得的民生福利。